圖:東江水供港水價將按年增0.3%,香港未來三年共需支付約144億元 資料圖片
香港與廣東省政府就未來三年東江水供港達成協議,沿用「統包總額」供水付費模式,香港每年支付固定款額,獲取每年8.2億立方米供水上限保證,參考兩地過去三年的物價指數變動,供港水價將按年增0.3%,香港三年合共支付約144億元,以確保供水可靠度達99%。發展局解釋,「統包總額」方式可確保有可靠及具彈性的東江水供應,滿足香港實際需求,粵港雙方亦同意探討混合付費模式。不過有議員明言失望,期望下次雙方商討供水協定時可採用混合方式。
大公報記者 曾敏捷
按量付費計價較無保證
本港現時有70%至80%食水供應來自東江水,現行的東江水供水協議將於今年底屆滿。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稱,粵港兩地經磋商將就未來三年的東江水供港安排簽訂新協議。雙方同意繼續採用現時的「統包總額」方式,即香港每年向粵方支付一筆固定款額,以獲取每年8.2億立方米供水量上限保證。參考兩地過去三年的物價指數變動,未來三年水價每年加價0.3%,即2018年至2020年水價,分別將加至47.9259億元、48.07億元及48.2141億元,三年總開支約144.21億元,比過去三年的134.93億元貴6.9%。
當局解釋,新協議未採用按量付費計價,是因為廣東城市經濟發展迅速,水資源競爭激烈。廣東省方面認為,如果不訂明每年供水量,一旦發生旱災,內地或無法保證可因應本港要求提高供港的東江水量。另外,如果沒有固定價錢及明確供水量,粵方在釐定單位水價時,可能會因為實際供水量的不確定、投資回報等,香港最終支付的款額可能較按現行「統包總額」方式為高。
劉國勳盼爭混合收費模式
發展局又稱,粵港雙方同意共同檢討收費模式,例如探討混合方式,即以固定金額付費獲取保證供水量,額外供水另計,但鑑於有關檢討涉及的問題複雜,例如對香港供水穩定性的影響、粵方在規劃每年用電量的運作安排、釐定固定金額及用以計算浮動金額的單位價格等,需要詳細研究,未能在現行供水協議於本年年底屆滿前完成。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對港府不能使用新付費模式感失望,期望下次雙方商討2020年供水協定時,可採用混合方式,以一個固定金額付費確保一個有保證的供水量,高於供水量時則再按額外供水量,繳付浮動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