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擲水樽等於「慰勞」?旺暴案辯方律師解釋令人失笑

時間:2017-10-31 19:07:22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10月31日訊(記者 梁康然)旺角暴動案控辯雙方都完成結案陳詞,案件定於2018年1月16日裁決。今早案中第七被告鄧敬宗的代表律師陳詞時指,當在現場人士各人行為,有各自目的,不能將個別人士的行徑,套用於所有在場人士,如某人投擲水樽,可能是想「給水慰勞警員」。法官郭偉健即駁斥:「你回看現場錄影片段才再說吧」。庭上其他旁聽人士聞言後都失笑。

  旺角暴動案經過61日審訊,案中九名被告的代表律師,亦各自完成結案陳詞。當中第七被告鄧敬宗的代表律師,在陳詞時指事發期間,曾有警員鳴槍控制場面,令其他人作出不會反應。例如有人感到不安就擲磚的抵抗,亦有人見在場人士需要喝水,就向該人投送樽裝水,同樣情況,可能是有人見警員辛苦受驚,就向警員投送水樽以作慰勞。

  法官郭偉健聞言就嚴色正聲駁斥律師:「你回看現場錄影片段才再說吧!」。庭上旁聽者聽到辯方律師對人投擲水樽的解釋,都不禁失笑。最後,各方都完成結案陳詞後,法庭決定案件定於明年1月16日進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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