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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管會入稟追梁游186萬薪津

時間:2017-10-14 03:15:08來源:大公網

  圖:日前有團體請願,要求立會主席梁君彥盡快啟動法律程序,向梁頌恆和游蕙禎追討一百八十六萬元薪津

  行管會前日正式入稟,追討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合共近186萬薪津,要求法庭頒令梁游歸還薪津。立法書秘書處表示,當入稟狀送達兩人後,梁游須在十四日內歸還欠款,或決定在法庭抗辯。不過,梁游卻「賴死唔還」,聲稱要與律師商討,揚言看不到任何理據要歸還。立法會主席兼行管會主席梁君彥重申,是按法律程序追討,多名議員亦要求梁游應立即「回水」。/大公報記者 馮瀚林

  行管會入稟狀指出,梁游從未成為立法會議員,無權享用身為立法會議員的薪津。行管會當時向梁游支付梁游薪津,是誤以為梁游有權獲得,但這是法律上的失誤。入稟狀又指,行管會曾於去年12月5日、同月20日、今年1月19日及8月29日,四度要求梁游交還相關款項,但二人未有依從,現要求法庭頒令梁游歸還相關款項。

  立法會去年九月分別向梁游預支了各834,393元,應付兩人包括辦公室運作、交通費等開支,而立法會在同年10月28日向二人支付其10月酬金各95,180元,所以向兩人追討各92.9萬多元。

  游蕙禎透過助理回應傳媒查詢稱,未收到任何有關信件或文件,暫時亦看不到有任何理據,需要繳還任何款項,需等到接收到有關法律文件後,才會與律師商討跟進安排。

  梁君彥:按照法律程序追討

  梁君彥強調,是按照法律程序追討,當完成所有法律程序後,行管會已去信梁游追討款項,但兩人沒有回覆。由於梁游從宣誓當日開始已經不是議員,因此不應收取薪津。

  多名議員要求梁游立即回水。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馬逢國表示,行管會當然要按規矩辦事,依法向梁游追討薪津,「因為梁游的薪津涉及公帑運用,既然他們由宣誓當日不是議員,當然不能收取薪津!」他又指,梁游能否歸還是他兩人的問題,但追討是有必要,因為公帑一定要運用得宜。

  張華峰:免立會資源被濫用

  經民聯副主席張華峰認為,行管會追討梁游薪津是天經地義,梁游不是議員,根本無資格收取薪津。假如梁游不能全數歸還,那是他們的問題,他們可以申請破產,但行管會有責任追討,以免立法會資源被濫用。

  另外,立法會秘書處又表示,對於追討喪失議員資格的梁國雄、羅冠聰、姚松炎和劉小麗獲發議員酬金及營運資金的事宜,行管會已經向外間資深大律師尋求法律意見。當行管會收到法律意見後,將開會討論有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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