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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署長:「貨櫃屋」需新政策配合

時間:2017-09-23 03:15:14來源:大公網

  圖:對於引入貨櫃屋作過渡性房屋,陳松青表示現無政策容許以短期租約將非住宅用作房屋發展 網上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曾敏捷報道:就社會服務聯會研究引入「貨櫃屋」作過渡性房屋,地政總署署長陳松青昨日表示,政府短期租約用地普遍並非住宅用途,現無政策容許以短期租約將非住宅用作房屋發展,落實計劃需新政策配合,署方對解決房屋問題的措施持開放態度。針對非法霸佔官地,該署擬續聘退休人員或外判商,協助處理積壓個案,並試驗無人航拍機拍攝配合執法。

  陳松青昨日會見傳媒時稱,政府短期租約用地大多是「政府、機構及社區」(GIC)用地、休憩用地、綠化地及其他指定用途,若要讓機構透過短期租約,將非住宅用作房屋發展,需有新政策配合,「以往工廈不可以做非工業用途,但工廈活化政策允許部分大廈放寬限制,起過渡性房屋也需要有政策配合」。選址是否有合適的水電煤及交通配套、是否與周邊環境配合等技術問題,也需研究。他強調,地政總署只是「守尾門」批租土地,若政府推行新政策,署方會積極配合。

  就政府直接批租私人短期租約用地備受關注,他重申現有約份直接批租合約,雖然量多但面積小,大多數是公眾難到達的地方,公開招標未必是合理運用資源。他重申會逐步增加資訊透明度,首階段是今年底在網上公開九百幅短期租約用地資料。地政總署副署長慕容漢稱,短租用地會根據用途、市值等評估租金,若發現違反用途,或會收回土地、要求還原及補回租金差價。

  擬聘外援處理霸官地

  針對非法霸官地,陳松青稱,該署需處理繁多個案,去年收到4.8萬宗投訴中,1.8萬宗懷疑非法霸佔官地,但署方僅六百人處理土地及寮屋管制,未來考慮增加人手,例如聘請退休員工、外判承建商或非公務員合約員工,處理非土地執管的工作。該署將因應個案類別和複雜程度,制訂目標完成時間。

  地政總署副署長吳國偉稱,正進行為期一年的航拍機助查違規試驗計劃,透過比對不同時段的高空圖,查找涉嫌違規建築,再針對跟進。該署曾以無人機圖片作為呈堂證據,成功檢控天水圍泥頭山事件相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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