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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車傷者稱事後失禁麻痺 蒙嘉慧遭索償300萬

時間:2017-08-30 19:17:45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 藝人蒙嘉慧6年前遇到私家車相撞交通意外,遭對方私家車乘客鄧志強索賠300萬元。案件今日由高院聆案官處理評定賠償額事項。入稟人鄧志強指,意外後出現失禁、右邊身麻痹、脊骨受創而行動緩慢等問題,無法到內地從事塑膠生意。蒙嘉慧反駁指,意外後鄧志強往來內地次數更為頻繁,認為入稟人虛構傷勢。

  事源於2011年8月18日蒙嘉慧駕車至觀塘警署外,意外撞向鄰線私家車。及後2012年,被撞的私家車乘客鄧志強(現年62歲)入稟索賠,案件排期至本年8月處理評定賠償額事項。

  鄧志強在入稟狀指,意外後,脊骨受創令頸椎、臗骨、尾龍骨長期出現痛楚,而左手將會一生有麻痹感覺。在傷患影響下,他無法打理內地塑膠廠,令他在2011年至2012年的收入由過百萬元降至十幾萬元。因此要求蒙嘉慧賠償300萬元。

  今早蒙嘉慧的代表律師指,據入稟人的出入境記錄,在意外後他前往內地的次數,比意外前更多。至於被告塑膠廠生意下跌,只因當年內地塑膠業萎縮,與意外無關。

  律師更引用入稟人的主診醫生報告,指入稟人在2010年時亦遇交通意外,其時已令他出現頸椎、尾龍骨發痛,以及左手麻痹等問題。律師認為上述身體問題與本案意外無關。

  蒙嘉慧的律師又呈上私家偵探的偷拍片段,顯示入稟人在2013年8月時,在街上健步如飛,又能即時閃躲推行李的兒童,入稟人甚至在某日逛街達12小時,全無傷患表現。高院聆案官決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案件再擇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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