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曾敏捷報道:就政府建議擴大特惠津貼補償範圍,棕地作業者及物流業界不滿賠償年限設於十年以上,要求當局放寬,並先安置後清拆。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昨日通過不具約束力動議,要求當局原區安置受影響棕地作業者。發展局稱,賠償設年期是為免津貼被濫用,當局第四季向立法會提交最終特惠津貼賠償方案,並提出棕地政策框架。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昨日就擴展特惠津貼安排舉行公聽會,多名物流業人士不滿申領條件苛刻,認為不論經營年期,初期投入分別不大。有露天倉經營者要求政府,預留足夠土地及興建多層工廈,以現時的租金及實用面積,優先租給受影響人士。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黃偉綸回應指,露天倉經營容易擴張,若賠償不設經營年期限制,機制或會被濫用,並對鄉郊環境及土地有效運用造成不良影響。對於有要求「二房東」亦納入特惠津貼賠償範圍,他指新安排是為了便利受影響業務經營者盡快獲賠償,若機制涉及「包羅萬有」的關係,有違政策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