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記者葉漢亮)旺角暴動被控暴動、襲警、刑毀等罪名的九名被告,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警員袁永烽繼續作供指,第三被告鍾志華的身材較平常人矮細,身形及臉頰瘦削,所以在相關的新聞片段中認出鍾。袁又讀出鍾部分口供內容「我有掟但掟唔中」,指鍾承認用磚掟向警員,但應未有掟中。
警員袁永烽供稱,暴動案發當日於旺角彌敦道619號外,見到身穿綠色外套的第三被告鍾志華「好驚慌咁」在人群中跑向亞皆老街方向,由於當時未見鍾有犯法行為,所以未有現場作出拘捕。
庭上播放多段案發當日的片段,袁指出認得鍾的綠色外套,同時鍾身材較平常人矮細,身形及臉頰瘦削,所以能在片段認出對方。
9名被告分為莫嘉濤(18歲)、鍾志華(31歲)、何錦森(38歲)、霍廷昊(24歲)、陳和祥(71歲)、鄧敬宗(27歲)、李卓軒(20歲)、林永旺(22歲)、葉梓豐(1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