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6月12日訊 社會福利署本周四(15日)向綜援受助人,以及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包括「廣東計劃」下發放的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受惠人,發放一筆過的額外援助金/津貼,涉款35億元。
該項措施屬《財政預算案》所公布的一次性紓緩措施之一,立法會上月18日已通過《2017年撥款條例草案》。有關額外援助金及津貼一般將以自動轉帳方式存入受助人指定的銀行戶口,領款人無須另行提出申請。
至於社署發現過去五年有約20間社福機構高層獲發現金津貼,社署署長葉文娟回應稱,所有機構過去五年的儲備都維持同一水平,社福機構亦無分紅概念,但有約20間有發放現金津貼予最高層員工,社署曾就此作跟進。她又稱,相關機構有訂明準則及計算方法,並經過董事會或管理委員會通過,署方已要求機構改善員工待遇及提高透明度。此外,社署於三月起已分階段,將機構檢討報告及財務報告上載到網站,料將會於本個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