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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羅國際學校職員詐騙案 被告願意賠償

時間:2017-05-31 18:25:10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5月31日訊(記者梁康然)哈羅國際學校職員詐騙案原定在今午於區域法院判刑,辯方指被告願意向涉案事主作出賠償,但被告資產均被控方凍結。控方表示解凍資產需由高等法院處理,希望法庭給予時間處理法律手續。法庭決定將案件押後至8月31日,等待被告處理賠償事項後再判刑。

  本案被告為朱柳英(女、27歲)、吳美全(男、25歲),兩人在2014年至2016年間,訛稱透過被告向哈羅國際學校香港分校捐款,可獲校方優先取錄入學。有兩名家長受騙,共向被告兩人提供210萬港元。在事發時,朱柳英社校方助理入學主任,而吳美全為女被告的男友。兩人被控詐騙及串謀詐騙等共5罪。

  早前被告被法庭裁定被告罪名成立。今午辯方在庭上指,被告現有資產為194萬港元,被告家人願意另外提供16萬港元協助被告,向事主作出賠償。法庭認為,被告能夠向事主償還騙款,對判刑有一定影響,決定押後案件,完成賠償事項後至8月31日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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