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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32制度」草案打擊洗黑錢

時間:2017-05-26 03:15:26來源:大公網

  海關表示,根據《進出口(登記)規例》,凡將物品輸入或輸出香港的人士,必須在物品進及出口14天內報關。這項規定適用於包括作貿易或商業用途的貴金屬物品(如黃金、白銀、或鑽石)。但如非作貿易或商業用途的私人行李物品可獲豁免。另外,為針對近年犯罪分子洗黑錢,以及恐怖分子融資活動,政府已於今年2月24日在憲報刊登《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跨境流動條例草案》。

  該草案於香港稱為「R32制度」,主要包括建立偵測大量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現金類物品)進出香港的申報及披露制度,主要是從管制站入境的旅客,如管有總值超出12萬港元的現金類物品,須使用現行紅綠通道系統下的紅通道,向香港海關(海關)作出書面申報。並非經指明管制站入境的旅客以及即將出境的旅客,須在海關要求下披露,是否管有總值超出12萬港元的現金類物品;如有的話,須書面申報有關資料。

  違者罰則分兩級:旅客如屬初犯、從未被裁定干犯清洗黑錢或恐怖分子融資活動的罪行等,須繳付2000港元。其他個案則循刑事檢控,最高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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