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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三被告涉掟磚當場被捕

時間:2017-05-13 03:15:17來源:大公網

  圖:旺角暴亂事件中有暴徒向警員掟磚/資料圖片

  去年初發生的旺角暴亂,再有五名涉案被告受審。控方昨在開案陳詞指,案發現場逾百名示威者聚集,示威者不斷向警方防線掟磚及玻璃樽,其間有示威者不斷將雜物拋進火堆助燃,產生大量濃煙。警員亦目擊其中三名被告向警員掟磚,三人逃走時被警員制服拘捕,另外兩名被告則手持玻璃樽站在群眾的前方。控方證人督察王霖作供稱,被石頭擊中三次,包括左上臂、胸口和左大腿。/大公報記者 葉漢亮

  五名被告分別為首被告運輸工人楊子軒(18歲)、次被告運輸工人羅浩彥(20歲)、第三被告無業漢陳紹鈞(47歲)、第四被告旅行社職員孫君和(27歲)和第五被告工人連潤發(25歲)。控罪指,五人在2016年2月9日凌晨,分別於豉油街近花園街交界參與暴動,共被控三項暴動罪。

  有人將雜物拋進火堆

  控方昨在開案陳詞指出,去年2月9日凌晨,約100人於旺角花園街與豉油街交界聚集,警方在豉油街與通菜街交界組成防線。大部分示威者戴有口罩,手持磚頭、玻璃樽等物件。現場更有一堆物件正在燃燒,其間不斷有人將雜物拋進火堆,形成一大團火焰,而焚燒物件亦不時產生大量濃煙。示威者與警員對峙期間,示威者以磚頭敲打欄杆,部分示威者站於欄杆上揮舞類似棍棒物件,亦不時有人將身體伸入現場一部已損毀的士內。

  控方續指,案中第三、第四、第五被告分別被警員目擊他們向警員掟磚後逃走,逃走期間被警員制服並拘捕。而首被告、次被告則手持玻璃樽站於人群前方,二人在當日早上被捕。

  呈堂片段約50分鐘

  控方昨天又在庭上播放多段案發錄影片段,片段中看到多名示威者向警員拋擲不同物件。控方透露呈堂片段總時數約50分鐘,包括警員案發時拍得片段,及在互聯網下載的片段等,並要求法官對比呈堂片段及相片,以辨認案中首被告及次被告,而第三至第五被告身份則會依賴警員證供。

  控方第一證人督察王霖指,當日奉命到旺角驅散聚集人群,其間有示威者不斷向警方防線掟磚、玻璃樽,部分擊中警員盾牌、部分則掉落在地上,看到地上滿布玻璃樽、玻璃碎片及磚頭。他與同事向前推進期間,他被石頭擊中胸口、左上臂及左大髀,其間亦有同僚受傷。警方推進至洗衣街、山東街一帶時有雜物着火燃燒。

  辯方指,會爭議第一、二及四被告是否在場及其行為是否構成參與暴動,第三及第五被告則只爭議其行為是否構成參與暴動。案件下周一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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