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5月12日訊(記者葉漢亮)(記者葉漢亮)去年初發生的旺角暴亂,再有五名涉案被告受審。控方開陳詞指,案發當日警方目擊其中3名被告向警方掟磚,3人逃走時被警員制服並拘捕,另外兩名被告則手持玻璃樽站在群眾的前方,五人共面對三項暴動罪。
5名被告分別為首被告楊子軒(18 歲)、次被告羅浩彥(20 歲)、第3被告陳紹鈞(47 歲)、第4被告孫君和(27 歲)和第5被告連潤發(26 歲)。控罪指,五人在2016年2月9日凌晨,分別於豉油街近花園街交界參與暴動。
控方開案陳詞指,去年2月9日凌晨,約100人於旺角花園街與豉油街交界聚集,警方在豉油街與通菜街交界組成防線。
大部份聚集人士戴有口罩,手持磚頭、玻璃樽等物件。現場更有一堆物件正在燃燒,其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