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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許仕仁身份如特工

時間:2017-05-11 03:15:30來源:大公網

  圖:許仕仁下囚車進入法院\大公報記者林少權攝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收受利益案「終極上訴」聆訊完結,終審法院決定押後案件,擇日以書面方式作出裁決。昨日控方陳詞時形容,本案被告許仕仁收款後,表面上不曾為付款者提供優待,但身份就有如潛伏在政府的特工一樣,由此可知涉案者都已犯法,不認為辯方有合理上訴理據。

  控方的代表御用大律師佩理(David Perry)陳詞時指出,許仕仁在任政務司司長期間,處理過有西九和馬灣發展項目,但他隱瞞曾收取涉案地產商的「顧問費」。他說,獲受理的上訴罪名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當中所指失當,並非單純地指官員隱瞞曾收取款項,更是指官員一旦收錢就會違反對社會的忠誠,處事不會再以公眾利益為優先。

  佩理稱,一般貪污案涉事人都會刻意隱瞞給予或收受款項的目的,控方亦難以證明雙方有何協議,但以許仕仁在履職前幾日,突然從地產商高層手中,獲得相當於司長薪酬五倍的金額。收款人日後做決定,或多或少都會受對方左右或影響,情況就有如安插特工潛伏在政府內,以伺機而用。由此可見,涉案各被告的行為屬於嚴重罪行。

  佩理強調,原審時被告各方都有機會就控罪作出抗辯或解釋,原審裁判結果已反映出陪審團不接納辯方的解釋,認為涉案款項具有貪污目的,會損害公職人員的誠信,削弱對公職人員的信心,屬於「行為不當」。

  審理本案的終審法院五名法官,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認為分析理據需時,決定押後裁決,判決書將會擇日頒下。

  郭炳江:希望事件早點結束

  本案四名被告中,唯被告郭炳江准以1000萬元保釋外出等待上訴結果。散庭後,郭炳江被在場傳媒多番追問對上訴是否有信心,他稱不懂法律,都由律師團隊處理。但已為最壞結果做好心理準備,稱「希望事件早點結束,僅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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