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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遣返聲請越南女子非法打工判囚16月

時間:2017-03-28 17:35:45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3月28日訊(記者葉漢亮)入境處上周四展開「曙光行動」,於佐敦一間食肆內拘捕一名持行街紙的32歲越南籍女子,該女子當時正事洗碗工作,調查後發現她為免遣返聲請人士,同時涉嫌使用及管有懷疑偽造香港身份證。該女子昨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6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重申,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三年及罰款35萬元。發言人並警告,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上訴法庭對違反有關條例的罪行頒定判刑指引,以監禁15個月作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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