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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垃圾桶爆炸案 楊逸朗判囚兩年

時間:2017-03-22 14:52:44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網3月22日訊(記者葉漢亮報道)前年立法會示威區垃圾桶縱火爆炸案,事後兩名男子被控一項串謀縱火罪,負責「睇水」的葉卓賢開審前已認罪,而負責把易燃物品放入垃圾桶內的「佔中輔警」、前樹仁大學學生會會長楊逸朗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縱火罪成,葉卓賢今被判入勞教中心,而楊逸朗l被判即時入獄兩年。

楊逸朗(中)乘坐囚車離開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王詩麗判刑時強調,本案情嚴重,涉案人士利用酒精、火槍等物品助燃,是存心製造破壞及爆炸。 法官又指,垃圾桶燃燒爆炸當晚,曾有公眾人士走近垃圾桶,垃圾桶蓋飛起,幸火勢沒有蔓延,否則可能造成公眾驚慌,後果會不堪設想,而當日無人受傷全屬僥幸,無人可預測火勢的威力。

囚車早上到達區域法院

  法官斥責兩名被告的行為是蠢、自私、魯莽、危險,浪費警方人力物力,犯案是經計劃,由不同人合作犯案。即使任何人對政策有任何不滿,亦不可用非法手段表達訴求,否則只有一個後果,就是受到法律制裁,沒有人可凌駕法律之上,判刑必須要有阻嚇力,發出不可用非法或危險手法表達不滿訊息,同時回應公眾的擔憂及對事件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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