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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促設獨立監察司法人員委會

時間:2017-03-20 03:15:13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早前有市民就個別案件表達自己意見,認為判刑過重,又指法官偏頗,量刑標準不一。亞太法律協會昨日舉辦研討會,倡議設立「獨立監察司法人員委員會」與「獨立量刑指引委員會」,監督司法人員行為,接受市民投訴,提高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

  醫學界也有醫委會監管

  亞太法律協會指出,本港司法機構曾於2004年10月制定「法官行為指引」,但未觸及若法官違反「指引」的相關罰則,亦對法官於判案中涉及偏頗等問題較模糊。協會認為,為增加司法透明度,保障司法獨立,建議參考其他普通法地區,設立「獨立監察司法人員委員會」,委員會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

  與會嘉賓、眼科醫生周伯展表示,醫學界有醫務委員會進行監督管理,若醫生被投訴,重則被「除牌」。若有市民投訴法官的判決行為,該投訴將交由司法機構自行處理,因此質疑司法界是否會「官官相護」。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效仿其他業界,成立獨立的監察機構,非常有必要。

  協會又稱,「佔中」與「旺角暴亂」期間發生多宗縱火、襲警、襲擊普通市民等罪行,至今未見到足以體現罪案嚴重性的判罰,客觀上沒有起到懲戒作用,尤其是曾健超「淋尿襲警並拒捕」只被判刑五個星期,令公眾質疑「香港法治不彰」或者「法官無人管」。因此協會建議設立「獨立判刑指引委員會」,由司法成員及公眾成員組成,經律政司司長與首席法官討論後向特首推薦,由特首委任。其職責包括訂立判刑指引機制,協助公眾教育,監督判刑指引的有效性及執行。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系教授顧敏康認為,法官本是社會一部分,不應「與世隔絕」,總會聽到市民的聲音。他指出,當法官在量刑上與公眾意見相差較大的時候,應「三思」,是否公眾想法正確而自己過於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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