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一名17歲女生因一句「介紹男仔畀我識」,慘被舊男同學介紹嫖客,男同學更從中抽佣。涉嫌出賣女同學的18歲男生張晉燁,原被控一項「促致未成年人士作非法性行為」罪名,但因女生情緒不穩拒絕作供,在無證據呈堂下,法庭只能判處被告脫罪,當庭釋放。暫委裁判官梁禮賢怒斥被告:「係你好彩,唔係你無辜!」
本案事主女生的智商只有74,智力僅高於法定弱智人士水平(智商72)。被告張晉燁與事主為舊同學。控方案情指,事主原想擴闊朋友圈,就向被告稱「介紹男仔畀我識」。事主報稱,2015年11月29日在被告安排下,與一名麥姓嫖客在何文田某公屋單位內相見,其間發生性行為。事後被告從肉金抽佣,只給予事主約300元。事主害怕未婚懷孕,向社工求助而揭發事件。
官斥被告「係好彩唔係無辜」
案件原定昨日於九龍城裁判院開審,不過事主難耐憶述事發經過,情緒不穩下拒絕作供。控方被迫不提證供起訴被告。暫委裁判官梁禮賢在庭上怒斥被告:「你和事主屬舊同學,你心知肚明對方智商只有70左右,你竟然因此出賣女同學。」裁判官無奈地按例判處被告脫罪,再斥責被告:「本案因法例及法律技術問題你才被判無罪,本案係你好彩,唔係你無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