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七警勢上訴

時間:2017-02-18 03:15:42來源:大公網

  圖:判刑後,七名被告由囚車送返荔枝角收押所/大公報記者林少權攝

  襲警拒捕的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被毆打案,涉案的七名警務人員昨日各被重判監禁兩年,據悉七名被告將會上訴。警隊上下聞判士氣低落,認為判刑不能接受,感到沮喪遺憾,有警員私下情緒激動。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即日批准兩個警察協會作內部籌款,目標為七警家屬籌款1000萬元應付經濟需要。法律界人士認同判刑過重,市民促律政司盡快起訴「佔中」發起人。/大公報記者 葉漢亮 陳卓康

  七名被告依次為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反黑組警長白榮斌、反黑組警員劉興沛、警員陳少丹、警員關嘉豪、警員黃偉豪。他們被控於2014年10月15日凌晨,在龍匯道變電站外,非法及惡意傷害曾健超,本周二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第五被告陳少丹被控於同日在中區警署接見室內襲擊曾健超,被加控的一項「普通襲擊」亦罪成。

  判刑後,七名被告由囚車送返荔枝角收押所。代表首被告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於庭外表示,連日收到逾一千封求情信,求情信來自社會各界包括區議會主席、區議員等,讚揚七名警員為社會服務,希望可獲輕判。

  駱應淦又指,會研究上訴理據,考慮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區域法院法官杜大衛判案時指出,「佔中」期間警員長時間工作,遭受言語暴力,承受巨大壓力,其中更有130名警員受傷,各被告的求情信獲高度評價,在警隊表現出色獲得嘉許,但涉案七人都案發時正在執行職務,有關行為令警隊蒙羞,影響香港國際形象。

  杜官指判刑須具阻嚇力,量刑起點為兩年半,考慮各被告的背景,包括當時面對的壓力,定罪後失去警隊工作及長俸等,決定減刑六個月,判處各人監禁兩年。陳少丹另涉「普通襲擊」罪成,判刑一個月,兩項刑期同期執行。

  一哥:心情沉重複雜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下午會見傳媒時眉頭深鎖,稱心情沉重複雜,充分理解同事對判刑感到失望沮喪,他已批准協會申請內部籌款,並會積極與協會及家屬保持密切聯繫,全面支援其福利及生活需要。他呼籲各界相信法律,香港是法治社會,強調警隊會繼續緊守崗位,堅定不移為市民服務。

  警隊士氣大受打擊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直言對判刑感驚訝,超過可接受程度,同事向協會反映指判決不公道、帶有主觀取向,他個人亦認為刑罰與過往判例比較是太重,形容「法律上有疑點重重」。他坦言判決對士氣打擊很大,很多同事「接受唔到」,表現激動、情緒低落。

  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李占安向同袍發信,形容「雖然公道自在人心,但今日法庭的判決,實在難免令人感到遺憾沮喪」。他呼籲同袍克制謹慎,顧及七位同事的福祉及案件繼後的程序。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表示,法院的裁決並不否定警隊在維護社會秩序和保護市民的貢獻,亦不代表社會不理解前線警員面對的壓力。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