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當局倡修訂選民登記反對制度

時間:2017-02-18 03:15:16來源:大公網

  圖:政府建議修訂法例防止選民登記制度中的反對機制被濫用

  【大公報訊】記者朱晉科報道:2015年區議會選舉前夕,「泛民」政黨舉報多宗「種票」個案,被指為當區選民帶來不必要困擾。為防止選民登記制度中的反對機制被濫用,政府建議在法例中訂明,提出反對的人士有責任舉證和必須出席聆訊,並賦予選舉事務處權限,處理不具爭議的反對個案。

  反對者有責任舉證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昨日向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指2015年選舉事務處共接獲49份反對通知書,共涉及2001名選民,後來由於有人撤回反對,最終涉及選民1451人。為打擊反對機制被濫用情況,政府建議修訂法例,訂明反對者有責任舉證及必須出席聆訊,同時訂明選舉事務處可先行篩查接獲的反對個案,是否屬瑣屑無聊或文書錯誤,如是此類即可以書面形式尋求審裁官批准在登記冊上作改動,以代替聆訊。

  至於有建議延長選舉事務處處理反對個案和聆訊時限,政府指,反對個案數字在2016年回落至三宗、涉及三人,認為2015年屬例外情況,故毋須落實有關建議,否則可能會令選民登記申請的截止日期提前,擴大登記限期和選舉日之間時間差距,影響市民登記成為選民意欲。此外,政府會展開今年選民登記活動運動,預算為600萬港元。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