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地盤工鍾連輝離開法院時涉揮拳打傷一名記者
【大公報訊】大嶼山東涌發生駭人聽聞的「人狗交」事件。被警方落案控以「獸交」罪名的58歲男子,昨被解往西九龍法院應訊後獲保釋,但不得接觸任何狗隻、不得踏入東涌黃龍坑,以及不得離港。被告離開法院時疑不滿被多名記者訪攝,爆粗後揮拳打傷一名攝影記者,其後他拾起路邊大石疑對追上記者有所行動,終被趕至警員拘捕,鼻樑受傷的攝記須送院治理。
禁觸狗隻 不得離港
被告涉嫌於本月初在東涌用食物引誘一隻雌性流浪唐狗「小雪」到偏僻地方後,疑進行人獸性交。警方經調查後,日前在東涌以涉嫌「獸交」罪名將他拘捕,昨晨被告解往西九龍法院應訊,他出庭時表現呆滯。
控罪稱,任地盤工被告鍾連輝(58歲),於本年二月一日在東涌黃龍坑道黃龍坑水澗,與一隻雌性忌廉色混種狗,作出違反自然性交,控方不反對被告擔保,但指現場有很多流浪狗均對被告表現友善,顯示被告經常到上址接觸流浪狗,故要求不准他返回現場及不能接觸任何狗隻。
准保釋 待驗DNA
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押後案件至四月七日再訊,以待控方化驗DNA,被告獲准以2500元保釋外出,但不得接觸任何狗隻,不得踏入東涌黃龍坑及不得離港。
鍾於昨午1時15分離開法院時,即以粗言穢語喝罵在場採攝的多名記者,試圖擺脫追訪。 多名記者尾隨,其間,一名報館攝影記者趨前拍攝時與鍾發生糾纏,混亂間攝記被人揮拳打中面部,當場鼻血直流。其他記者見狀喝止「你打人,你咪走呀!」鍾即轉身逃跑。
慌忙間,鍾拾起路邊大石,轉身疑對追截的記者有所行動,其後他將石頭放回路邊花槽石壆,並把頭部塞進草叢後,再手持一個拳頭般石頭,將外套蓋過頭部邊行邊喃喃自語,警員接報趕至,迅即將涉嫌傷人的鍾拘捕,並帶署扣查。至於鼻樑受傷的49歲攝影記者,經救護員敷治後清醒送院。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事後發聲明嚴厲譴責事件,稱對被告的行為感到極度憤怒,促請警方嚴肅處理事件,不能縱容任何暴力行為,又對受傷的攝記表達慰問。協會稱任何人都不應將其情緒發泄於新聞工作者身上,針對傳媒工作者的暴力攻擊絕對不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