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指,於農曆假期後陸續收到控方傳來的新文件,當中包括新的證人口供、警務記事冊、錄影片段等,同時控方指會依賴第一被告許嘉琪的口頭招認,因此需要時間準備及研究,申請將案件押至本周四聆訊。
控方回應指,有關文件資料不是新的控方證供,只是作為現有證供的附加說明。
案中三名被告依次為港大女生許嘉琪(22歲)、學生麥子晞(19歲),以及廚師薛達榮(32歲),他們被控以一項暴動罪。控罪指,三名被告於2016年2月9日,在香港九龍彌敦道北行線近豉油街,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