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張月琪報道:施政報告建議推出的「福建計劃」,預計最快可於2018至2019財政年度初期推出。根據立法會文件指出,當局預計5900名長者受惠於「福建計劃」。計及「廣東計劃」豁免申請前連續居港一年規定的受惠人,每年涉及額外津貼金額總數為1.69億元。
為選擇到內地養老的長者提供協助,政府建議推出兩項新措施。第一,再次就「廣東計劃」推出一次性安排,於一年時間內,豁免已經移居廣東省的合資格長者,連續居港最少一年規定。社會福利署計劃在通過《2017年撥款條例草案》後盡快推出上述措施。
另外,政府參照「廣東計劃」的設計,推出「福建計劃」,向選擇移居福建省的合資格長者每月發放高齡津貼(生果金),並且與「廣東計劃」同樣會有豁免連續居港一年規定。由於涉及遴選和委任代理機構,社署預計「福建計劃」可於2018至2019財政年度初期推出。
基於過往「廣東計劃」的申領比率和居於廣東和福建的香港長者的年齡分布等,政府假設會有額外5000名長者受惠於豁免連續居港一年規定的「廣東計劃」;以及5900名長者受惠於「福建計劃」,每年涉及的額外津貼金額分別約為7700萬元和9100萬元,總數為1.69億元。
現時正領取或打算申領高齡津貼的合資格香港長者,均可選擇申請參加「福建計劃」。另外,現正在「廣東計劃」下領取津貼的長者,如遷往福建定居,則可轉為參加「福建計劃」。在「福建計劃」下領取津貼期間,領取者須在福建居住滿60天,便可領取全年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