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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性侵案 疑犯傳愛滋病帶菌者

時間:2017-01-15 03:15:13來源:大公網

  圖:有消息指四名疑犯中,經九龍醫院翻查病歷,其中一人屬愛滋病帶菌者     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一名17歲少年在九龍醫院留院期間,疑被四名男院友性侵犯案件,有消息稱,疑犯中有一人屬愛滋病帶菌者,受害人需接受緊急抗愛滋病毒治療,服食抗愛滋病病毒藥物。受害人目前在另一醫院留院觀察,需在感染愛滋病毒三個月空窗期過後,才能確定是否感染。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昨日稱,非常關注事件,當局將與醫院管理局檢討機制,加強監察及保護未有自我保護能力病人在醫院的安全。

  高永文:將與醫局檢討機制

  就昨日有消息指,四名涉嫌猥褻侵犯的疑犯中,經九龍醫院翻查病歷,其中一人屬愛滋病帶菌者。醫院管理局發言人回應稱,為保障病人私隱,院方未能公開或評論病人的病情及健康情況。發言人續稱,院方已向病人及家屬詳細解釋,會與涉事男病人及家屬保持聯繫,並會繼續協助警方調查案件。

  警方是於上周六接獲少年的家人報案,指事主於九龍醫院內的精神科病房洗手間內,疑被狎玩及強迫口交。根據衛生署愛滋病網上辦公室資料顯示,同性或異性在發生性行為時,包括肛交、口交(用口部接觸對方的性器官或肛門),會直接接觸到含有高濃度病毒的精液,病毒就能從一個人傳到另一個人,故口交也有機會感染愛滋病病毒,尤其當口腔或性器官有傷口,就會增加傳染機會。若要減低感染機會,口交時應使用安全套或牙醫用的薄膜。

  食衛局局長高永文昨日會見傳媒時表示,當局稍後會與醫院管理局檢討機制,加強監察及保護未有自我保護能力病人在醫院內的安全。他稱,部分精神科病人需要禁閉式治療,局方有責任和需要訂立制度,確保無論在程序、監察和人手上,都足以保護沒有自我保護能力的病人。

  團體促錄影系統監察病房

  香港精神康復者聯盟副主席王文臬稱,院方有責任保護病友,建議院內增加錄影系統24小時監察病房情況。他又引述曾留院於九龍醫院精神病房的病人,稱留院期間很多時被人騷擾,即使向醫護人員反映,亦可能因為患有精神病而無人相信,及會對病人心理造成很大影響,阻礙康復進度。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稱,九龍醫院於數年前曾發生一名70歲精神科男病人,被另一名男病人毆打,反映醫院早有保安漏洞。他期望院方檢視漏洞,醫管局應檢視其他精神科醫院或病房是否有同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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