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月12日訊(記者葉漢亮)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公職人員行為不當案,控方今日已完成開案陳詞。控方連續第三天開案陳詞指,何周禮於2011年2月聘為深圳大宅裝修的建築設計師,其間何多次與曾太會面接受裝修的指示。
同年4月,曾蔭權提名何受勳,5月何獲頒榮譽勳章,10月頒獎禮於禮賓府進行,曾蔭權夫婦當天與何合照,但其中從未有申報與何的關係。 控方指出,曾蔭權提名何是基於私人原因,以回饋他個人的裝修設計師,這是濫用職權的例子。
控方又指,曾蔭權於2012年主動接受傳媒訪問,只是局部發放資訊,轉移視線,深圳物業的年租是 80 萬元人民幣,租約於2012年2月出現,但事實上早在2010年曾太已將80萬人民幣過數到與黃楚標有關連的東海聯合集團有限公司。
控方表示,曾蔭權處理廣播牌照時,沒有申報和黃楚標之間的關係,沒有披露何周禮是圳大宅的建築設計師,以及李國寶支付35萬元給曾太,以協助交租,質疑是否可接受的行為。
曾蔭權與太太今早九時許到庭,曾蔭權幼兒曾慶淳今首度陪同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