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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敬恩李峯琦三罪表證成立

時間:2016-12-24 03:15:09來源:大公網

  圖:馮敬恩(左)和李峯琦衝擊校委會案三罪表證成立/大公報記者林少權攝

  今年一月發生的圍堵港大校委會案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前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涉嫌恐嚇校委會主席李國章,而前外務副會長李峯琦涉阻止救護員將校委紀文鳳送院,案件經七天聆訊,控方已完成舉證,法庭裁定兩名被告刑事恐嚇、公眾地方擾亂秩序、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等三罪表證成立,案件下周三續審。/大公報記者 葉漢亮

  辯方昨透露,四名辯方證人包括港大校長馬斐森、時任校委文灼非、港大醫學院內科學系榮休教授楊紫芝、港大副校長蘇彰德將不會出庭。兩名被告亦未決定是否自辯。

  案件首日聆訊傳召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出庭。李國章供稱,案發時聽到馮敬恩多次叫喊「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手臂及膊頭更被示威者拍打及抓住,生命受到威脅,強調是馮「煽動示威者攻擊我」,「覺得佢(馮)係主謀者攻擊我」。李在庭上曾多次形容,當晚現場混亂、失控的情況「癲咗咁」是「暴動」。

  另一名校委紀文鳳亦在庭上亦以「暴民」形容當晚情況。她供稱,當晚被示威者推出空地,包圍她近一小時,不讓她離開,其間她「好暈」、「想嘔」,覺得「做咗人質」,感到生命受威脅,形容等待上救護車期間是「度日如年」。控方亦傳召多名港大保安作供,部分保安供稱馮敬恩當晚曾大叫「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亦有保安在庭上認出李峯琦是當晚妨礙救護員前進的男子。

  港大校委會今年1月26日於跨學科研究大樓召開會議,會後李國章和校委會成員包括紀文鳳等人欲離開大樓時,遭示威者圍堵及推擁。事後被告馮敬恩(22歲)被控刑事恐嚇、刑事毀壞、企圖強行進入,以及一項刑事恐嚇的交替控罪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等四罪,馮於開審前承認刑事毀壞、企圖強行進入兩罪。被告李峯琦(21歲)則被票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法庭將馮敬恩及李峯琦兩宗案件合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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