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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覆核三跑環評敗訴兼付訟費

時間:2016-12-22 21:35:08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12月22日訊 (記者 葉漢亮)環保人士早前入稟司法覆核,不滿環保署前年批准機場第三條跑道工程的環評報告及批出環境許可證,高院今日頒下判詞,判入稟方敗訴兼需付訟費。

  東涌居民兼保育人士何來及環保觸覺義工余顯璧早前司法覆核挑戰環保署批出的環評報告及三跑的環境許可證,入稟方批評環評報告內「環境影響評估研究概要」及「技術備忘錄」內容有缺漏,包括假設不夠全面,未有考慮空中交通協調,亦假設會珠三角向香港開放空域,錯誤評估三跑產生的噪音及空氣污染等問題。

  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在判詞反駁指,民航處已採納專家意見,根據現有數據,就不同航空噪音情況作出多方面評估,證實噪音或環保問題上和珠三角空中流量沒有關連,認為其數據及其假設為真確有效,報告沒有遺漏或不足。而珠三角的空域問題,屬公共政策的範疇,應交由機管局考慮,在與今次司法覆核無關,司法覆核只針對環評報告和環境許可證問題。

  入稟方亦提出,三跑工程期間會令中華白海豚等海洋生物失去672 公頃棲息地,未有計算工程對生態的影響,亦沒有將附近工程如港珠澳大橋海底隧道東人工島的填海工程一併考慮。

  判詞引述環評報告內容反駁,施工期間對海豚造成的影響屬於暫時性質,報告亦同時考慮了港珠澳大橋、龍鼓灘等填海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列明不會對海豚的生態構成直接或永久損失,認為報告已就對中華白海豚的影響作出合理評估。

  基於於上述理據,高等法院裁定入稟方敗訴,同時需要向環保署及機管局的訟費。何來稱研究判詞後再考慮會否上訴。她同另一個人余顯璧早前已獲批法援,一般而言會由法援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訟費。

  機管局稱,局方會繼續按環評報告及環境許可證的要求落實一系列的環境影響緩解措施,以避免、盡量減少、緩解及補償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環保署則指,指環保署一向嚴格按照《環評條例》的規定、原則和程序,評審每一份環評報告,會一如既往,繼續嚴格按規定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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