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2月21日訊(記者陳卓康)入境事務處與警方前日及昨日一連兩日在全港各區展開一連串的反非法勞工行動,包括「曙光行動」以及聯同警務處和勞工處執行的「冠軍行動」,共拘捕十四名非法勞工和四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
於「曙光行動」中,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搜查了七個目標地點,包括餐廳、辦公室、排檔、住宅單位及裝修中的村屋,共拘捕七名非法勞工及兩名涉案僱主。被捕的非法勞工為五男兩女,年齡介乎四十五至六十歲,其中一名女子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她亦涉嫌使用及管有懷疑偽造香港身份證。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則為兩名女子,年齡為五十一及七十歲。
於「冠軍行動」中,執法人員於紅磡、九龍城及西區共搜查了十三個目標地點,包括五金店、按摩店、餐廳及裝修中的住宅單位,共拘捕七名非法勞工及兩名涉案僱主。被捕的非法勞工為三男四女,年齡介乎二十五至四十五歲,其中兩名男子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則為一男一女,年齡為三十三及五十二歲。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