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搞手戴耀廷聲稱,反對派在剛過去的選舉委員會選舉中取得逾三百席選委,可以用提名票作籌碼,以換取下屆特首撤銷司法覆核四名議員,更講明:「如果繼續DQ(取消資格),我咪唔畀票你囉!」
劉小麗、羅冠聰、姚松炎、梁國雄四名議員的司法覆核已進入司法程式,戴耀廷明目張膽教唆特首候選人和選委搞不法「政治買賣」,破壞法治,涉嫌干犯妨礙司法公正、藐視法庭、選舉舞弊等三宗罪。戴耀廷毫不掩飾地要求特首候選人撤訴,以換取反對派選委的票,這根本就是鼓勵利益輸送、賄選舞弊。
中小型律師會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批評戴耀廷是公開「買票」,認為有機會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嚴重影響香港法治及廉潔。她更指出,律政司為司法覆核案申請人之一,又是負責檢控觸犯選舉條例的部門,所以律政司司長有需要就戴耀廷的建議重申立場。筆者認為,廉政公署更不能對戴耀廷的違法行為坐視不理,必須依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對其提出檢控,維護特首選舉的公平公正。
戴耀廷妨礙司法公正、藐視法庭行為的言行,無可狡辯。他身為選委和法律學者,一再知法犯法,不斷煽動挑戰法治、干擾公正選舉的行為,是香港近年法治不彰、亂象叢生的禍首之一。當局必須依法對其作出嚴正處置,不能再任由其逍遙法外,禍港殃民。
戴耀廷近年利用法律學者的特殊身份和便利,破壞法治,干擾選舉,變本加厲。「佔中」期間,他煽動示威者霸佔道路、衝擊警方、藐視法庭;今年的立法會選舉,他又力推「雷動計劃」,把激進的「本土」「自決」「港獨」分子捧為「票王」「票后」或高票當選;立法會的宣誓風波,戴耀廷也難脫關係。
戴耀廷近年煽動違法亂港的惡行一樁又一樁,但至今沒有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導致他不斷為反對派亂港出謀獻計,唯恐天下不亂。特別是兩年前他組織、策劃及參與的違法「佔中」,對香港衝擊所造成的傷害,至今仍然無法彌補,尤其是對法治的破壞。但是戴耀廷至今仍逍遙法外,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和制裁。法治不彰,判決不公,失去阻嚇作用,令戴耀廷肆無忌憚,明目張膽教唆特首候選人和選委搞不法「政治買賣」,並且威脅要策動「二次佔中」。本港司法機構應堅決將戴耀廷此等知法違法者繩之以法,這是捍衛香港法治核心價值的必要行動。
慶父不死,港難未已。戴耀廷之流的禍港學者,一日不作清算,只會變本加厲妖言惑眾,禍害香港。如果當局繼續投鼠忌器,畏首畏尾,繼續搞「捉放曹」遊戲,香港亂象將沒完沒了。
九龍東區各界聯會常務副會長、北京市政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