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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民聯倡中央公積金取代強積金

時間:2016-11-29 03:15:20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李淇報道:取消強積金對沖問題一直令本港勞資雙方爭持不下。經民聯拋出新方案,建議將「強積金」制度改為中央「公積金」,由僱主及政府全數承擔7.5%供款,交由政府、金融管理局或指定中標受託人統一管理及營運;而政府亦須加入供款及另設遣散、失業及傷殘補助金。經民聯主席盧偉國認為,新方案下僱員毋須供款,可支配收入將可以增加,亦可減少行政費用,解決社會爭議。

  經民聯昨日就強積金對沖問題提出新解決方案,建議政府取消強積金制度,改由新的中央「公積金」代替,並透過單一機構,由政府、金管局或指定受託人營運。新方案下,將取消僱員供款,僱主供款比率則由僱員月薪5%增至6%,另一方面,政府亦需負責1.5%供款,上限為450港元。

  新方案又建議取消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政府另設「遣散、失業及傷殘補助金」,維持僱員在特別情況下可獲得財政支援,僱員退休後亦可取回月入7.5%供款和相關累算權益,毋須「對沖」。

  盧偉國表示,強積金自實施以來備受批評,包括受託人管理費高昂,在長期低息情況下回報不理想,供款制度對僱傭雙方現金流亦造成影響,認為新方案可兼顧僱主、僱員利益,有助勞資雙方在處理「對沖」問題上尋求較佳共識。

  他續指,經民聯以2015年數據為基礎,初步推算新方案僱主需每年額外承擔約52億元,而政府供款則額外負擔78億元。遣散及傷殘補助金方面,估計每年分別約額外花九億元及28.8億元,即政府每年要動用額外115億公帑。

  被問到新的方案會否變相減少企業成本,卻造成政府龐大開支,他強調政府加入供款是可取方式,認為社會資源須恰當地運用,既然政府已表明願意做好退保,金額亦是負擔得起,應落力探討。聯盟已就方案與各大商會、工聯會等勞方進行溝通,初步均認為方案創新,值得探討,稍後會將計劃書提交政府,期望政府認真考慮和採納有關建議。

  自由黨鍾國斌認為方案不可行,估計經民聯方案每年要政府和商界額外支付近200億元,建議對沖金額索性由政府承擔。有勞工界就認為,商界的建議可討論,但認為僱主既不介意多作供款,應直接取消對沖制度,讓僱員即時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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