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吳維思報道: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系教授陳弘毅昨日表示,與議員宣誓司法覆核案件相關的基本法第104條,關乎中央與香港關係,符合釋法條件,但要留待終審法院衡量這是否本地法律不能處理的範疇,才考慮提請人大釋法。
陳弘毅昨日接受有線電視訪問時說,就議員宣誓的司法覆核涉及基本法的詮釋,要考慮如果其他官員、法官宣誓時作出相似言行,是否同樣有第二次機會。他又指,是次爭拗範圍已超出了議事規則,問題在於兩位候任議員第一次的宣誓,是否已經構成《宣誓及聲明條例》中「拒絕或忽略」作出誓詞。
至於會否引致人大釋法,陳弘毅指與案件相關的基本法第104條,的確關乎中央與香港關係,符合釋法條件,但要留待終審法院衡量這是否本地法律不能處理的範疇,才考慮提請人大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