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主張「港獨」被拒參選立會 梁天琦提選舉呈請

時間:2016-10-08 03:15:11來源:大公網

  圖:梁天琦就選舉結果向法院提出呈請

  【大公報訊】記者鄧滔報道:在今年九月立法會選舉中,被選舉主任裁定立法會新界東選舉提名無效的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昨日透過律師向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他在庭外表示,是次入稟法庭是要對被取消參選資格決定作出挑戰,並會傳召選舉主任何麗嫦及九名新界東當選立法會議員,但預計需要一段時間才會開庭審理。

  梁天琦稱,參考過往的選舉呈請經驗,大約一年後才開始在高等法院審訊,再加上審訊時間,以及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的可能性,整個程序會很漫長,亦可能需時三年。再者,若案件排期方面較慢,更可能需要多於三年,屆時已到換屆選舉,「補選亦都唔會趕得切」,所以可能短期內都未能參選。而被問到是否仍支持及主張「港獨」,他則稱:「呢個唔答啦!過往答太多,好多麻煩」。

  呈請人為梁天琦,答辯人則為新界東選舉主任何麗嫦,以及九名新東當選立法會議員。梁於申請書中指出,《立法會條例》規定,參選者須簽署聲明,表明會擁護《基本法》及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但選舉主任何麗嫦於今年八月二日通知他,指相信他「實際上並不、亦無意擁護《基本法》」,因此就算他已簽署聲明,但在法律上仍不符合法例的規定,決定其提名為無效。根據《立法會條例》第40條(1)(b)(i),參選者必須宣稱擁護《基本法》,否則其提名便會無效。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