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出席「光屋」開幕禮 記者何嘉駿攝
「光屋」是首個政府和「要有光」的合作項目,林鄭月娥形容,這次合作對政府和「要有光」雙方都別具意義。她指,「光屋」對「要有光」團隊是一支強心針,透過「民商官」合作,讓更多有需要的家庭受惠。
今日出席的政府部門包括勞工及福利局、規劃署、地政總署及民政事務總署等。林鄭月娥表示,各部門雖然很支持項目,但這個項目太創新,所以沒有一個局肯「認頭」,最終項目的政策支持和項目統籌,都是來自政務司司長辦公室的「政策及項目統籌處」。
林鄭月娥續稱,政府去年把這幢舊樓交給「要有光」,沒有經過公開招標,以及與非政府機構的競爭,但就是這樣才可以在這麼短的時間讓有需要的家庭入住。她稱,如果連這一種「民商官」合作都會被形容為「勾結」的話,「我一力承擔,大家可以向我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