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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10人案 正式轉介高院審

時間:2016-09-23 13:08:45來源:大公網

黃台仰等10名被告被控「參與暴動」等11項控罪。記者鄧滔攝

  大公網9月23日訊 (記者鄧滔)旺角暴動案,本土民主前線兩名發言人黃台仰及梁天琦等10人,分別被控以「參與暴動」、「煽動非法集結」、「煽動參與暴動」,以及「襲警」等11項控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裁判官正式將案件轉介到高等法院原頌庭審理。黃台仰已聘請私人律師代表;梁天琦則仍在申請法援。

  而黃台仰今再向法庭申請於保釋期間離港,獲裁判官批准,其餘被告的保釋條件則大致相同。

  至於黃台仰在庭外透露,下月12日至26日將會隨「基進側翼」,到台灣不同地方出席研討會及工作坊,屆時會與學者及當地學生談論有關香港的事情。而梁天琦亦有被獲邀,但他暫未決定會否同行出發。

梁天琦仍在申請法援。記者鄧滔攝

  10名被告分別為黃台仰(22歲,無業)、梁天琦(24歲,港大學生)、容偉業(32歲,裝修工人)、李諾文(20歲,無業)、盧建民(29歲,無業)、袁智駒(25歲,設計師)、林傲軒(21歲,技術員)、黃家駒(25歲,售貨員)、李東昇(24歲,學生),以及林倫慶(24歲,地盤工人)。

  其中,黃台仰被控以一項「參與暴動」、一項「煽動參與暴動」,以及一項「煽動參與非法集結」,合共三項罪名。梁天琦則被控兩項「參與暴動」及一項「煽動參與暴動」。

容偉業控以最多罪名。記者鄧滔攝

  有「美國隊長」之稱的容偉業,則成為10人中被控以最多罪名的被告,共被控六項罪名,包括三項「參與暴動」、一項「煽動參與非法集結」罪、一項「非法集結」,以及一項「襲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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