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9月22日訊(記者梁康然)一名清潔工人冒認是業主,將空置多時唐樓單位以600萬元出售。涉案清潔工鄧耀昌早前認罪,辯方求情時稱被告非主謀,案中又只獲5萬元報酬。法官姚勳智認為,本涉及彷真度高的假身份證等,屬精心策劃犯罪,決定判處被告入獄4年半。
判刑前辯方求情稱,在2013年時認識一名男子「傑哥」。對方表示有搵快錢途徑,事成可瘢報酬10萬元。被告一時貪心就參與本案,但最終只獲款5萬元。辯方強調被告非主媒。
法官姚勳智宣判時,未有評述求情內容,指本案假身份證等假證件,假證能夠蒙騙律師樓職員,可知假證彷真度極高,相信本案經過精心策劃,屬嚴重案件。被告在案中有非常重要角色,罪責不輕。加上被告主要證人作供後方認罪,因此法庭不會酌情減刑,決定判處被告入獄4年半。
本案案情指,涉案的唐樓單位的真業主杜紹昌(譯音),在1998年移民加拿大。單位就一直空置。在2000年杜紹昌女兒決定回流返港定居,偶爾回去巡視空置單位。在2013年1月,被告與一名不明老人往律師行,老人以假證件冒認是杜紹昌,宣稱遺失樓契,並授權予被告出售
要求補辦的樓契涉案單位。最終被告以600萬元成功放售單位。杜紹昌女兒至2014年4月21日,真業主女兒巡視單位時,見有陌生人佔用單位揭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