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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豪門千金綁架案深圳宣判 主犯被判囚15年

時間:2016-07-29 20:42:11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7月29日訊(記者黃仰鵬)香港豪門千金羅君兒被綁架勒索2800萬港幣贖金一案,29日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8名被告人均獲刑,分別被判囚22個月至15年,並各被罰款2萬至10萬人民幣,其中主犯猶敦魁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事發于去年4月25日凌晨,香港富商堡獅龍服飾創始人的孫女羅君兒,在西貢清水灣甘澍路10號一獨立屋內被綁匪綁到荒郊野嶺,並勒索5800萬港幣。其後,羅君兒的父親交付2800萬港幣贖金后,羅君兒獲釋。

  事發後,深港兩地警方聯手追查,共拘10人。其中深圳警方在內地抓獲9名涉案嫌疑人,其中猶敦魁、王譽錕、王立波、熊登輝、張襖江、毛小兵涉嫌綁架罪,梁起順、戴迅輝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檢方提起公訴。

  今年3月24日,8名被告人在深圳中院受審,被告人在庭審中雖然當庭認罪,但互相推諉責任。

  早前,一名在香港落網的涉案人員鄭興旺已在香港被判刑12年。此案今日在深圳中院進行一審宣判。8名被告表示認罪,其中主犯猶敦魁犯綁架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其他幾名被告,王譽錕、王立波、熊登輝犯綁架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分別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人民幣6萬元和人民幣4萬元;張襖江、毛小兵犯綁架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均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另外,梁起順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戴迅輝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繳獲的作案工具手機13部、手電筒2個,予以沒收。

  此外,在中國內地追繳到的贖金港幣6548000元以及屬於被害人羅君兒的手表、首飾等45件,依法返還羅家駒和羅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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