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7月13日訊(記者陳卓康)人人自設網店「創業」賺錢已成常態,但近期有年輕專業人士為賺300元外快,在網上售賣侵權書籍而被判三個月監禁,留有案底令大好前途盡毀。海關提醒網民不要抱持僥幸心態,即使售賣賺取數量及金額少,罪成仍可能被判處監禁。
助理關長何珮珊指出,近年網上冒牌貨多以「個體戶」模式經營,一般存貨較少以降低風險,不少人普遍錯誤以為網上不易被偵緝,以為即使被捕只是判罰款。
她舉例,一名30歲持有CFA(特許財務分析)資格的女子,前年以每套200元購入原價2800元的CFA考試教材,在拍賣網站以每套540元,賣出兩套後被海關緝捕兼起訴,事主最初不認罪辯稱「以為是真貨」,被法官質疑她任職證券行,本人亦曾經應考,不可能相信是真貨,今年初重判入獄三個月。該名女子之後在高等法院申請上訴亦被駁回,令得來不易的專業資格和前途付諸流水。
根據《版權條例》,售賣侵權物品罪成最高可被判監禁4年及每件罰款5萬元,按《商品說明條例》最高可被判5年及罰款50萬元。海關針對社交網絡平台售賣侵權物品,去年七月運行新一代「網迅」(SocNet)系統,可自動根據預設條件篩選社交網絡平台上的大量數據,將風險指數最高的信息集合,24小時協助海關人員搜尋懷疑侵權個案,作出深入調查,降低「人肉搜尋」成本,提高執法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