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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制定《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

時間:2016-06-15 03:15:14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為解決建造業界「拖糧」問題,政府計劃立法規範工程合約的付款安排,最快明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諮詢顯示,各方對付款保障條例的多項建議有普遍共識,支持付款保障條例涵蓋所有政府合約,而合約內不能存在「先收款、後付款」及「有條件付款」等條文。

  本港建築業界多年來普遍採用「分判作業模式」,原意是提升工程項目的建造及採購工作效率及彈性,但總承建商、分包商、供應商和專業顧問不時在完成工作後面對付款爭議,例如「先收款、後付款」條款令未獲付款一方往往須繼續執行工作並需墊支相關費用,令他們承受更大的財政壓力和風險,工人亦未能依時收取工資。為此,政府計劃制定《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規範建築工程付款安排,並在去年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

  政府在諮詢期間收到1116份意見,普遍支持擬議條例,76%同意條例應適用於所有由政府所採購的工程合約,及有關的專業服務、物料或機械的合約及任何層級的分包合約;71%人認為應禁止「先收款、後付款」和有條件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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