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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灣區合作機制探究(上)

時間:2018-05-31 03:16:05來源:大公網

  圖:紐約灣區跨越了紐約州、新澤西州、康涅狄格州等三個州,是美國人口最多的大都會區\網絡圖片

  建立適當的區域合作機制,是粵港澳大灣區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多年來,粵港澳三地的政府、學界和民間針對三地間的合作機制開展過不少研究,而紐約灣區等國際著名灣區的合作機制普遍被引用為參考的對象。

  幾年前,筆者曾到紐約灣區內一所研究機構訪學,便借地利之便,梳理了紐約灣區區域合作機制的百年演變歷程,考察了其目前的發展趨勢,發現現實情況與不少中文文獻中的描述有一定的偏差。尤其是成立於1921年的紐約與新澤西港口事務管理局,普遍被視為區域合作機制的楷模,但其廣為當地詬病的弊端卻較少為人所知。本文通過上下兩篇,詳述紐約灣區合作機制的成敗及模式演變,期望能對粵港澳灣區的合作機制有所啟發。\利豐發展(中國)有限公司、利豐研究中心副總裁 洪雯博士

  紐約灣區雖位於同一市場內部,不像粵港澳大灣區跨越了三個不同的經濟體,但區域內部的合作也非易事,而這與美國的政府體制密切相關。

  美國的政府體制最大的特徵就是高度分權化(Decentralized)和層級化(Multi-layer),各州擁有自己的法律和州政府;在聯邦政府和州政府之下,有不同層級的地方政府,如市、縣、鎮、區和村,以及專職管理特殊職能區的地方政府組織(Special Districts Governments),如學區、公立醫院區、排水區、空氣污染控制區、機場港口區等。與我們慣常所理解的不同,美國上述所有形式的地方政府之間並沒有行政隸屬關係,原則上都是高度自治的單位;而各個地方政府的轄區相互重疊、交錯,有些地方政府甚至跨市、跨州。基本上,50個州分別有不同的政府組織架構,頗為複雜而多樣。

  區內治理效率低下

  紐約灣區跨越了三個州,是美國人口最多的大都會區域(2016年有超過2000萬人口),擁有最高密度的地方政府組織和眾多分層的地方轄區,政府組織架構的複雜程度堪稱全美之冠。早在1960年代,學者Robert C. Wood在考察了紐約灣區的1400多個地方政府後指出,該區的治理體系「比人類所能設想的或允許發生的任何情況更為複雜」。而2000年的數據顯示,當地地方政府的實際數量上升到了1583個。

  紐約灣區的組織形成並非基於精心制定的規劃或任何「頂層設計」,而是在自治的原則上,根據當地的地域條件、人口和經濟規模,基於當地市民的需求和自主選擇,經歷長期演變而形成的結果。例如,隨着人口規模擴大和城市區域擴張,新的學區或其他特殊功能區便會在新的人口聚集地形成,滿足新的服務需求,地方政府機構數量因而不斷膨脹。

  不過,雖然是因應地區的實際發展需求而產生,如此複雜的地方行政體系卻也帶來治理效率、公平等問題。早在20世紀初,這種治理體系便受到很多批評和懷疑;不少學者和社會人士認為,這種體系雜亂無章、低效、管理成本高昂。而美國全國的數據也顯示,地方政府密度越低的地方,管理成本也越低。

  在地方層面,隨着經濟的發展和城市功能的日趨複雜,這種地方管制體系日漸成為提升城市競爭力的障礙;在區域層面,隨着交通和信息技術的進步,不同城市間的聯繫日趨緊密,這種複雜的管制體系使區域合作難以有效推進。

  而紐約灣區跨越了三個州(紐約州、新澤西州、康涅狄格州),在三種不同的法律體系內運作,涉及超過1500個政府機構,對跨州的區域治理帶來極大挑戰。

  港務局成立之原因

  為協調複雜而眾多的地方政府、推動區域的整體協同發展,早在一百多年前,紐約灣區內便出現了建立區域性機構(regional institution)的建議。最普遍的建議包括兩種,一種是將相同功能的地方政府進行整合,成為一個區域性的的機構;另一種是在各種地方政府之上建立某種區域性機構,代表區域的共同利益,並賦予其超越地方政府的權利,讓其按照共同制定的區域規劃來領導和管理區域整體發展。這種模式,被美國學者稱為「制度性模式」(the Institutional Approach),又稱為「超大城市模式」(the Mega-city Approach),即將整個區域看作一個超大城市。

  1970年代以前,不少制度性區域整合模式下的具體建議在紐約灣區內得到了實踐,其中有成功亦有失敗。

  第一個、同時也是最廣為人知的實踐案例便是成立於1921年的紐約與新澤西港口事務管理局(the Port Authority of New York and New Jersey,簡稱港務局)。港務局成立之初的目標是避免紐約州與新澤西州之間的「破壞性競爭」,使區域港口有序建設規劃得到落實。在之後近九十年的運作過程中,其運營範圍從海港擴展到機場、隧橋、巴士、鐵路等其他交通系統,以及工業園區、科技項目、商貿設施等等地產項目。

  港務局可算作美國第一間國營企業,其運作模式頗為獨特。首先,在運作上,港務局有高度的自主權,只對兩州州長負責,其他任何政府部門、社會及政治團體均無權干涉港務局的運作,保障了港務局的運作不受各種政治力量的干擾。而兩位州長對港務局的預算有否決權,並各自任命港務局委員會12名委員中的6名(最初各委任3名)。同時,港務局完全自負盈虧,不能接受州政府的撥款,也不能課稅,完全依賴借貸、發行債券、收取設施使用費用、物業租金、出售物業等作為其營運的資金來源。這使得港務局必須從設施的效率和所提供服務的專業性出發,來考慮其所管轄的項目的發展。

  上述制度設計,在某些方面是行之有效的。紐約灣區在近百年間經歷了極大的發展,聚集了全球商業巨頭,而港務局所建設和營運的設施無疑發揮了極大的作用。

  反過來,紐約灣區的騰飛,也讓港務局的部分基建項目大大成功,為其帶來豐厚的利潤,一度成為美國最富有的公營機構。如今,港務局建設並運營着5座機場、5個海港,還有數個隧橋、巴士總站、綜合交通設施,以及數個地產項目,包括工業園區、貿易中心、辦公樓等;9.11事件中倒塌的世貿中心雙子樓也是由港務局所擁有。

  港務局的建立被不少學者視為區域合作機制的楷模。然而,筆者的研究顯示,港務局的經驗並非如很多中文文獻所指出的只有成功的一面;由於其不少弊端,當地社會多年來一直有呼聲要求改革,甚至撤銷港務局。

  港務局質疑聲不斷

  對港務局的質疑之一,是其作為公營機構卻未能充分發揮公共服務的功能。港務局在設施建設和營運上完全自負盈虧,因此對無利可圖的項目非常謹慎。例如,連接紐約和新澤西的林肯隧道巴士專線(The Exclusive Bus Lane)由港務局營運,是全美最繁忙、效率最高的公交專線。不過,為了節約營運管理的成本,該專線自1971年開通至今,僅在上午6點至10點的高峰時期開放。儘管飽受爭議,港務局依然不為所動,不願延長開放時間。

  而港務局所營運的路橋、機場、隧道等設施亦被指收費太高,但因這些設施屬壟斷性質,市民別無其他選擇。例如,港務局營運的Newark機場,便被航空公司投訴飛機起落費用比波士頓、三藩市等地的機場貴兩倍以上。在港務局的發展史上,這類為了商業利潤而削弱其公共服務功能的事例並不少見。

  目前,紐約灣區內不少基建設施均出現不堪重荷的狀況,迫切需要更新舊設施、建設新設施。無疑,不少項目需巨大投資,且未必能盈利;港務局作為區域公營機構,卻過度強調盈利,未能從公共利益的角度充分發揮功能,廣受社會詬病。而港務局員工的薪酬和養老金普遍高於市場水平,也被批評為自肥。

  但這些現象的出現,並非僅僅是由於港務局太貪婪。事實上,港務局在制度設計上存在根本的缺陷,而其目前的經營狀況也限制了其改善服務質素並提供新設施的能力。

  對港務局的質疑之二,是其作為區域協調發展機構,能否避免城市本位思維、做到從區域發展大局出發。港務局須對兩位州長負責,而幾十年來兩州之間角力不斷,港務局亦自然也身陷漩渦。由於兩位州長均有權否決港務局的預算,而基本上不可能每個建設項目都能讓兩個州均衡獲益,因此,要建設一個對新澤西州較為有利的項目,必須搭上另一個對紐約州更為有利的項目,而且規模和級別必須匹配,才能得到落實,反之亦然。多年來,港務局的每個項目均是如此。

  例如,當初港務局計劃建設曼哈頓世貿中心雙子塔,但該項目對紐約州無疑更為有利,因此遭到新澤西的反對。項目拖了數年,直到1962年港務局同意收購瀕臨破產的哈德遜─曼哈頓鐵路公司(Hudson & Manhattan railroad,後更名PATH),項目才得以實施。PATH常年巨額虧損,僅2015年就虧損超過3.5億美元。而世貿中心雙子塔項目在9.11事件中被撞毀,港務局不得不投入巨資重建,亦帶來了巨額虧損。

  從港務局的年報可以看到,港務局旗下有六個虧損項目,在2015年一年內便帶來近8億美元的虧損。扣除虧損,港務局當年仍盈餘6至7億美元,表面上看收入頗豐,以至很多研究者認為港務局財力雄厚。但事實上,港務局目前身負210億美元的債務,筆者估計主要是多年來為支持建設而發行的債券,須在未來逐步償還。因此,港務局近年來已無力為紐約灣區更新舊設施或建設新設施,連改善現有服務業也必須在經濟上步步為營。

  改革之路阻礙重重

  為了平衡兩州利益,港務局幾十年來均採取這種「一拖一」的項目發展模式,使港務局參與或建設了不少從區域整體來看並不高效的項目,引來大量批評。例如,學者Gerald Benjamin就指出,港務局「區域整體發展效率早已讓位給兩個州的公平利益」。

  然而,作為一個跨州的公營機構,港務局必須兼顧兩個州的利益均衡;任何有損公平的項目,必然會遭到其中一個州長否決,因為州長必須為其州內的選民負責─這一矛盾,從其制度設計上就已經決定了,基本無解。

  另外,港務局董事會和領導層由兩個州各任命一半,導致其領導層常常因兩州之間的爭議而陷入分裂狀態,大大影響了運行效率;有些區域總體最佳,但對個體未必最為有利的項目也未能實現。而且,州長直接受到各自範圍內政治勢力的影響,這種影響自然也傳遞到港務局的決策中,因此,當初設計港務局時,意圖使其免受各個政治團體干涉的初衷並不能完全實現。

  甚至,港務局在某些時候淪為了政治報復的工具,發生在2013年9月的華盛頓大橋(George Washington Bridge,為港務局所擁有)醜聞便是一個例子。當時的新澤西州長Chris Christie為懲罰不支持其連任的利堡市(Fort Lee)市長Mark Sokolich,秘密下令港務局內由其任命的高層人員,關閉了華盛頓大橋三條向東行的車道中的兩條,藉口是「交通研究(traffic study)」,從而導致利堡市交通大混亂,幾天後才重開。這個醜聞被揭露後,使港務局的信譽受到了根本性的打擊,要求撤銷該局的呼聲再次響起。

  然而,儘管有種種弊端,多年來改革或撤銷港務局的建議一直未能落實。究其原因,就在於港務局控制了紐約灣區內大量的交通命脈,又欠有巨額債務,牽一髮而動全身,任何改革都影響多方利益,因為被認為是在非金融領域「太大而不能倒(too big to fail)」的典型案例。目前,灣區內針對港務局改革的討論不少,其未來的發展還有待觀察。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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