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報道稱,民主黨舉行記者會,就UGL事件發起所謂的「天下為公」眾籌行動,向公眾籌集200萬元,聲稱要用於「調查梁振英收取澳洲UGL5000萬元一案」。民主黨的這一行為,儘管打着「眾籌調查」的名義,但本質上是政治炒作與政治操弄,是要吸引公眾注意以騙取支持。但必須指出的是,在律政司以及廉政公署仍未就事件作出最終決定之前,民主黨此舉顯然意圖影響結果,涉嫌干預司法,不僅對當事人不公,更是對香港司法制度的破壞。
根據民主黨宣傳所稱:「眾籌所得的款項將用於支持在香港、英國以及澳洲等地調查UGL事件,包括聘請法律界與會計界等專業人士提供刑事及民事法律意見及分析、聯絡各國持份者,搜集證據,資助因調查梁振英涉收UGL鉅款一事而引申的法律開支及其他相關行政開支等。」
如果是普通的「政治眾籌」,民主黨的舉動不會引起爭議,問題在於,所謂的「天下為公」,是對香港司法體系、司法公正、程序公義的嚴重破壞。公眾應會記得,今年二月,有電視台曾報道律政司不會控告梁振英,其後律政司回應稱仍未有最後決定;而據民主黨林卓廷自己言論,廉署仍未通知他事件已經完成調查。因此,律政司以及廉政公署目前仍在進行相關的工作,仍未作出最終決定。在此情況下,民主黨這種做法顯然是要試圖影響結果,具有嚴重干預司法之嫌。
更重要之處在於,且不論當事人是否前行政長官,僅以一個普通人的身份來說,面對一個政黨以「眾籌」的名義去作出惡意及失實的攻擊抹黑,顯然是極不公正,也是有違司法公義的。所謂的「在香港、英國、澳洲等地調查」,是對律政司司法地位的破壞。這種政治操弄,或可以騙得一些支持,但代價卻是香港整個司法體系。更何況,梁振英UGL事件早已澄清了多次,至今過去五年多,根本找不到任何證據去證明梁振英有不當之處,民主黨死纏爛打,目何何在?
實際上,民主黨此次舉動,本質上是一場政治選前造勢的政治宣傳運動。「眾籌」宣傳畫極誇張地突出了四個人:林卓廷、尹兆堅、鄺俊宇、吳思諾。可以從此圖大概探究到民主黨未來的選舉部署,前三者必定會循原界別去參選,以此「眾籌」來鞏固地位;同時力推吳明欽之女吳思諾,參加在今年底的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換言之,民主黨是假借「天下為公」之「公」,去濟「選舉算計」之「私」,本質上是「選舉工程」。
從這個角度去看,也就可以明白,為什麼民主黨不找其他「泛民」政黨一起行動了,而記者會後,也沒有一個民主黨以外的反對派頭面人物表示公開的支持。在政治利益面前,民主黨這一招「眾籌」,會招來反對派的「眾怒」,最終很可能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