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特區政府就「佔中」發起人戴耀廷赴台灣勾連「台獨」勢力、鼓吹「港獨」發表嚴正聲明,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和香港中聯辦負責人分別發表講話給予堅決支持。中央和特區政府再度堅定表示,反對和遏制「港獨」,是必須堅守的「一國兩制」的政治底線和法律底線。
特區政府對「港獨」零容忍
「佔中」打的是「公民抗命」的旗號,是「公投」的翻版。戴耀廷由「佔中」始作俑者到「港獨」鼓吹者,「佔中」催生「本土激進分離勢力」,這一切充分顯示以「公投」來推行所謂「本土自決」,本質上與「港獨」毫無二致。因此,堅守「一國兩制」政治底線和法律底線,必須既反對和遏制「港獨」也反對和遏制「本土自決」(其另一個表述是「民主自決」)。
就特區政府而言,這是第一次公開表示「對大學教員發表有關香港可以考慮成立獨立國家的言論感到震驚,並予以強烈譴責」。這是一個進步,其意義在於特區政府對「港獨」表示零容忍。戴耀廷以其是一名大學教員為掩護,發起非法「佔中」在前,勾連「台獨」勢力、鼓吹「港獨」在後,打的是「言論自由」的幌子。特區政府公開表明言論自由是有限度的,譴責所謂「公共知識分子」的「港獨」言行,有助於香港社會形成對「港獨」勢力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
「本土自決」和「港獨」分子共同構成「本土激進分離勢力」,同傳統「泛民」在「拒中抗共」上是一致的,正因為基本政治立場相同,後者儘管對「港獨」有所保留,卻一直被前者牽着鼻子走。因此,真正反對和遏制「港獨」,還必須提倡和維護「一國兩制」的政治基線和法律基線─在香港形成尊重國家根本制度的社會風氣。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由國家執政黨依據國家憲法制定的,其第十二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所修改的國家憲法第一條明確規定:「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因此,尊重國家根本制度,應當成為「一國兩制」的政治基線和法律基線。
「基線」(baseline)高於「底線」(bottom-line)。「一國兩制」與時俱進,要求特區各項具體制度和機制確保「一國」成為「兩制」的「根」和「本」,之所以遇到「本土激進分離勢力」抵抗和阻撓,因為「一國兩制」尚未行進在基線之上。打擊和遏制「本土激進分離勢力」,堅守「一國兩制」的底線,只能保證「一國兩制」不逸出正確軌道,但是不足以保證「一國兩制」得到全面準確貫徹,後者還需要反對和遏制「拒中抗共」。亦即是說,「一國兩制」行穩致遠,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形成尊重國家根本制度的社會風氣。
有一種觀點:自特區成立以來,傳統「泛民」就一直是特區建制立法會的一部分,若干傳統「泛民」重要人士還進入了行政會議,甚至出任主要官員,難道守「一國兩制」基線意味着傳統「泛民」退出特區建制?這種觀點,需要深入分析。
須尊重國家根本制度
香港特別行政區建制的政治力量分布,是同香港社會各界和居民的政治傾向分布相對應的。至今,在特區立法機關中「拒中抗共」勢力佔少數同他們在地區直選中的得票率不相稱,是一種局部現象。總地看,特區建制政治傾向與香港社會政治生態是一致的,問題的表症和根源都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尚未形成尊重國家根本制度的社會風氣。
尊重國家根本制度,是同支持或者擁護國家根本制度有差別的。在「一國兩制」下,不要求香港所有政治團體和大多數居民都支持或者擁護國家根本制度,但是,尊重國家根本制度必須成為特區主流。
而今,轉機出現了。一方面,傳統「泛民」陷入空前嚴重思想和政治危機。另一方面,香港經濟民生深層次結構問題和全球格局空前全面深刻調整規定香港必須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一旦特區政府對「本土自決」和「港獨」採取零容忍態度,傳統「泛民」就陷入進退維谷─繼續被「本土激進分離勢力」牽着鼻子走是同赴死路;繼續守「拒中抗共」立場則同香港必須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相悖、必將喪失民意支持。
因此,傳統「泛民」不可能不發生蛻變。香港社會各界和居民不可能不對傳統「泛民」向何處去表示態度。傳統「泛民」必須向建設性反對派轉變,只有這樣,他們才能繼續立足特區建制。在轉變期,傳統「泛民」中公然否定並挑戰國家根本制度者會被社會大眾唾棄,特區具體法律需要相應修訂。
要求「一國兩制」行進在基線之上困難不困難?當然困難。但是,香港整體和根本利益會推動香港社會各界和居民克服困難。
資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