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分析認為,強監管將增加銀行體系流動性需求和補充資本壓力\中新社
此輪金融監管改革源於決策層對2015年國內金融市場波動的反思、對近年來金融發展態勢的分析和對次貸危機以來全球監管改革實踐的借鑒。\中銀國際資深宏觀分析師 葉丙南
一、新一輪監管改革穩步推進,反映決策層防控金融風險的堅定決心
2015年11月,國家主席習近平在關於「十三五」規劃建議的說明中指出,「近來頻繁顯露的局部風險特別是近期資本市場的劇烈波動說明,現行監管框架存在着不適應中國金融業發展的體制性矛盾,也再次提醒我們必須通過改革保障金融安全」,「近年來,中國金融業發展明顯加快,特別是綜合經營趨勢明顯,這對現行的分業監管體制帶來重大挑戰」,「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主要國家均加大了金融監管體系改革力度,核心是提高監管標準、形成互為補充的監管合力和風險處置能力」。由此可見,決策層認為需要通過監管體系改革推進中國金融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2017年7月,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重點聚焦於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成立,辦公室設在人民銀行,突出綜合協調監管,強化人民銀行宏觀審慎管理職能,提升金融監管權威性、協調性和有效性。2018年「兩會」期間,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銀監會和保監會合併為銀行保險監管會,並把銀監會和保監會擬定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和審慎監管基本制度的職責劃入中國人民銀行,意在解決監管職責不清、交叉監管和監管空白等問題,強化綜合監管,優化監管資源配置,防控系統性金融風險。「兩會」之後,人民銀行新任行長和銀行保險監管委員會新任主席分別就位,且後者兼任人民銀行黨委書記,意味着一行兩會相關職能整合將很快拉開序幕,貨幣政策與監管政策的協調將達到新的高度。
此輪監管改革分步實施,成熟一步先推一步,由醞釀準備到付諸實施不到兩年時間,速度超出市場預期,反映決策層對防控系統性金融風險高度重視,也說明新時期改革和政策的執行效率顯著提升。
二、改革重在建立統一協調監管,提升監管效力
此輪監管改革主要目的是解決原有體制存在的監管職責不清晰、交叉監管和監管空白問題,強化綜合監管,優化監管資源配置,更好統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逐步建立符合現代金融特點、統籌協調監管、有力有效的現代金融監管框架,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首先,在「一行三會」之上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由主管金融的副總理任委員會主任,統籌金融改革發展與監管,協調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相關事項,統籌協調金融監管重大事項,協調金融政策與相關財政政策、產業政策等,研究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處置和維護金融穩定重大政策,指導地方金融改革發展與監管,對金融管理部門和地方政府進行業務監督和履職問責等。此舉將強化監管集中統一與政策協調,提高金融監管的權威性和穿透力,相比以前監管體系對地方政府、國有企業和其他部門的影響力將顯著上升。
其次,整合銀監會和保監會職責,組建銀行保險監管委員會,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和保險業,維護銀行業和保險業合法、穩健運行,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合併銀保兩個監管委員會將強化銀行、保險行業監管協調統一,考慮到銀行、保險產品融合發展態勢,統一銀行與保險監管是適應金融業綜合經營趨勢的必然要求,將強化功能監管和綜合監管,提高監管有效性;同時,集中整合銀保監管資源,有利於將有限監管資源的效用最大化,充分發揮專業化優勢,提高監管者跨市場監管的能力和效率。目前監管委員會整合並未納入證監會,一方面由於資本市場以信息披露為基石的監管和銀行體系以資本約束為理念的監管存在較大差異,另一方面顯示出決策層對大力發展直接融資以緩解企業部門債務壓力的重視。
再次,將銀監會和保監會擬定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和審慎監管基本制度的職責劃入中國人民銀行,有助於分離發展與監管職能、分離監管規則制定與執行,使監管部門專注於監管執行,避免與發展職能衝突,提高監管的獨立性、專業性和有效性。
最後,強化中央銀行宏觀審慎管理職能,統籌對系統重要金融機構和金融控股公司的審慎監管,統籌管理重要金融基礎設施,包括重要的支付系統、清算機構、金融資產登寄託管機構等,統籌負責金融業綜合統計,通過金融業全覆蓋的數據收集,加強和改善金融宏觀調控,維護金融穩定。
三、此輪監管改革對金融體系的影響
新一輪監管改革將加強對金融體系統一協調監管,以資管新規(《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為代表的統一監管規則將很快出台,對影子銀行、表外業務、金融控股公司和互聯網金融公司等交叉或空白領域的監管效力將顯著增強,對金融體系流動性需求、資金成本、資本壓力和表外信貸等都將產生顯著影響。
首先,強監管將增加銀行體系流動性需求和補充資本壓力。過去幾年金融業創新和膨脹最快的領域是影子銀行、通道業務和同業業務,主要動機是規避監管制度和政策調控,例如借助通道業務、表外業務和影子銀行擴張信貸可以不受或少受存款準備金要求、風險資本計提和信貸額度的約束。受監管加強影響,部分表外信貸或影子銀行信貸可能回到表內,將增加表內存款規模,帶來新增準備金需求,對流動性需求和資金成本產生影響;同時,如果將銀行表外理財中存在剛性兌付的部分計入加權風險資產,同時對同業資產中為實體融資的部分進行風險系數調整,那麼會消耗銀行資本,降低銀行資本充足率水平,假設表外理財中存在剛兌將轉回表內信貸的部分佔比10%,同業資產中本質為對實體部門債權的部分佔比10%,則需要消耗銀行業資本4000-5000億元。
其次,強監管將抑制廣義信貸尤其是同業債權、表外融資和影子銀行擴張速度。受新一輪金融監管影響,2017年以來銀行總資產增速大幅下行,由2016年底的15.8%降至2018年2月底的8.8%,廣義貨幣M2增速由2016年底的11.3%降至2018年2月底的8.8%,2017年底對其他存款性公司債權和對其他金融機構債權分別下降6.3%和增長5.8%。儘管表外和影子銀行融資回表將支撐人民幣貸款維持較快增長,但全部社會融資增速可能進一步有所放緩,預計2018年M2增速可能維持在9%左右。
(本文為作者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