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作為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升級,金融科技將引領十九大以後的金融創新
顯而易見,互聯網金融是十八大以來中國金融創新的最重要成果之一。回顧十八大以來中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歷程,客觀評價互聯網金融發展帶來的積極意義,對十九大以後中國的金融創新具有重要啟示。
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何 飛
十八大以來,中國的互聯網金融發展主要經歷了三大階段:
第一階段是2013年至2015年6月的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階段。2012年4月7日,在「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年會上,時任中投公司副總經理的謝平首次提出「互聯網金融」概念。2013年6月,內地首支互聯網貨幣基金「餘額寶」誕生。在此之前,以支付寶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在電商領域得到廣泛應用。2013年10月,內地首家互聯網保險「眾安在線」成立。2014年2月,業內第一款互聯網消費金融產品「京東白條」上線。2014年兩會期間,「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在此之後,內地起源於2007年的P2P網貸和2011年的眾籌平台「異軍突起」。其中,P2P網貸平台增速在2015年達到頂峰。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的同時,風險迅速累積,P2P網貸首當其衝。公開數據顯示,2015年6月,P2P問題平台數量首超新增平台,行業拐點出現。
第二階段是2015年7月至2016年9月的互聯網金融風險集聚爆發階段。2015年7月18日,人行等十部委聯合發布《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該指導意見不僅給出了互聯網金融的定義及七大業態,而且從金融業健康發展全局出發,提出了健全制度、規範互聯網金融市場秩序的具體要求。此後,P2P平台的累積風險集中釋放。2015年12月16日,總成交量超740億元的「e租寶」平台因涉嫌犯罪被立案調查,成為P2P網貸風險集聚爆發的標誌。隨後,「大大集團」、「快鹿系」、「中晉系」、「望洲財富」等一大批較大規模的互聯網金融平台「暴雷」。2016年兩會期間,「規範發展互聯網金融」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網貸之家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9月底,P2P累計停業及問題平台達2076家,約佔總平台數量的50%。
進入規範發展階段
第三階段是2016年10月至今的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階段。為處置互聯網金融風險,2016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與此同時,人行、銀監、證監、保監等多部門聯合印發《非銀行支付機構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及跨界從事金融業務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點》、《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股權眾籌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互聯網保險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2017年兩會期間,「高度警惕互聯網金融風險」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2017年4月,《關於開展「現金貸」業務活動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發布。2017年7月,《關於對互聯網平台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從事違法違規業務開展清理整頓的通知》下發。2017年9月,人行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至此,第三方支付、網絡借貸、股權眾籌、互聯網保險、互聯網資產管理、現金貸、虛擬貨幣、互聯網金融交易所等業務模式及平台,都被納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範疇。
在前三大階段基礎上,可以預計,十九大以後,互聯網金融將進入規範發展階段。理由如下:首先,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成效不斷顯現,當前互聯網金融平台整體運營平穩,潛在重大風險得到有效遏制。其次,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提出,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簡稱「國務院金穩委」),並明確指出「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顯然,在規範互聯網金融發展上,國務院金穩委將發揮重要指導作用。再次,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後,地方金融辦升級為金融監管局的趨勢明顯。在此意義上,擁有執法權的金融監管局,將更好地行使互聯網金融屬地監管職能。此外,傳統金融機構已成為互聯網金融實踐的中堅力量,而合規發展則是其一直堅持的重要原則。由此可見,上述因素都有利互聯網金融規範發展。
筆者認為,十八大以來的互聯網金融創新,主要帶來五大積極意義:
第一,提升了人民群眾的金融獲得感和滿意度。眾所周知,理財、借貸、融資是最基本的金融服務。在互聯網金融出現之前,由於門檻過高,低收入人群無法獲得傳統金融機構提供的理財服務;由於缺乏央行個人徵信報告,大學生、農民工、藍領工人等長尾人群無法獲得傳統金融機構提供的貸款服務;由於缺少合適的抵押物,絕大多數小微企業主無法獲得傳統金融機構提供的融資服務。在互聯網金融出現之後,基本金融服務的門檻大大降低,餘額寶等互聯網理財產品,滿足了低收入人群的理財需求;京東白條、螞蟻花唄等互聯網消費金融產品,滿足了長尾人群的日常借貸需求;陸金所等P2P網貸平台,滿足了小微企業主的融資需求。與此同時,在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帶動下,傳統金融機構亦紛紛借助互聯網渠道提升服務,口碑迅速獲得提高。除此以外,支付寶、財付通等第三方支付,網商銀行、微眾銀行等互聯網銀行,均有效提升了金融服務效率及用戶體驗。
互補金融設施短板
第二,彌補了金融設施短板。金融系統和徵信體系是重要的金融基礎設施,兩者分別構成了金融服務的「硬支撐」和「軟支撐」。然而,在互聯網金融出現之前,兩大基礎設施均存在明顯不足。一方面,傳統金融機構的IT部門長期得不到重視,諸多系統開發及維護,都通過外包方式展開。長此以往,傳統金融機構的技術人才匱乏,新興技術的應用能力欠缺,導致金融創新步伐緩慢。另一方面,中國的徵信體系較為落後,央行個人徵信系統覆蓋面窄,很多人成為「信用白戶」。在互聯網金融出現之後,大數據、雲計算、移動互聯、生物科技、人工智能、區塊鏈等先進技術,廣泛應用於金融系統搭建及優化,補齊了長期存在的「硬件」短板。與此同時,芝麻信用、騰訊徵信等個人徵信試點機構,通過採集消費、社交等信用替代數據,為長尾人群提供徵信服務,有效彌補了傳統個人徵信的不足。
探索聯合監管思路
第三,激發了金融市場活力。十八大以前,中國的金融從業主體以傳統金融機構為主,雖然也有不少民間金融機構,但都未能引起「現象級」關注。直到互聯網金融出現後,國內金融市場的活力被徹底激發:起初,以阿里巴巴為代表的互聯網巨頭,利用互聯網貨幣基金向傳統金融機構發起挑戰。緊接着,P2P網貸、眾籌、互聯網保險、互聯網消費金融等業態的強勁發展,使得互聯網金融「顛覆論」甚囂塵上。為應對「來勢洶洶」的顛覆者,商業銀行密鑼緊鼓地推出銀行系「寶寶類」理財、直銷銀行、電商平台等產品及服務,以宣示自身在金融市場中的主體地位。最終,這場「顛覆」與「反顛覆」的「戰火」,以「傳統金融巨頭與互聯網金融巨頭握手言和」的方式收場。
第四,增強了金融對外影響。十八大以來,中國的金融對外影響力不斷提升:2013年9月29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成立。2014年4月10日,滬港通試點獲批。2014年10月24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定》簽署。2014年12月29日,絲路基金成立。2015年10月8日,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上線。2016年10月1日,人民幣加入IMF特別提款權(SDR)籃子。2017年6月21日,中國A股納入MSCI新興市場指數。儘管如此,在傳統金融的全球影響力方面,中國仍無法與美英等發達國家抗衡。相比而言,多份國內外報告表明,中國的互聯網金融已經在體量上位居全球首位。作為中國「新四大發明」之一的移動支付,已成為國內新金融對外輸出的典範。由此可見,在互聯網金融發展上,中國擁有十足的話語權。
第五,促進了金融監管完善。十八大以前,中國長期採用機構監管方式。然而,互聯網金融的「跨界」特徵,規避了機構監管要點。在監管缺位環境下,隨着發展深入,互聯網金融亂象叢生,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為形成更有效的約束機制,監管層探索出以下監管思路:一是劃定從業底線,明確各類互聯網金融模式的自身定位。例如,將P2P網貸平台定位成信息中介。二是加強功能監管,對不同互聯網金融業態實施穿透式管理。三是加強行為監管,按照同一原則,對相同互聯網金融產品及服務實施統一監管。四是加強聯合監管,形成「一行三會」與其他相關部門(如工信部、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檢等)共同參與的監管模式。五是設立國務院金穩委,加強協調監管。六是成立地方金融監管局,加強直接監管。上述措施有效彌補了以往金融監管中的不足。
基於上述回顧,筆者認為,儘管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歷程較為曲折,但作為金融創新代表,其帶來的積極意義不可否認。與此同時,十八大以來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歷程及其意義,對十九大以後中國的金融創新構成五點啟示:第一,「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金融需求」應成為十九大以後中國金融創新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第二,「完善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應成為十九大以後中國金融創新的重要對內任務。第三,「提升金融大國影響力」應成為十九大以後中國金融創新的重要對外目標。第四,「是否真正為實體經濟服務」應成為十九大以後評判金融創新作用的重要標尺。第五,「金融監管與金融創新平衡」應成為十九大以後監管機構與從業機構共同進步的重要標誌。最後,作為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升級,金融科技將引領十九大以後的金融創新。
(本文僅代表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