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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宏斌違規遭港交所罰「補課」

時間:2017-10-27 03:15:36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趙建強報道:融創(01918)2015年收購佳兆業(01638)失敗事件竟然「未解決」,港交所指融創在交易期間違反《上市規則》規定,未有作出「準確完整及沒有誤導性」的披露,決定對融創作出譴責,而主席孫宏斌及行政總裁汪孟德更需接受「再培訓」,要上堂「26小時」重新學習《上市規則》。

  港交所稱,孫宏斌及汪孟德需要完成由上市部認可的其他課程機構,如「香港特許秘書公會、香港董事學會」所提供有關《上市規則》合規事宜、董事職責及企業管治事宜的24小時培訓,以及2小時有關《上市規則》第二章披露要求的培訓,合共26小時,並於完成該培訓後兩星期內,向上市部提供由培訓機構發出其全面遵守此培訓規定的書面證明。

  至於堂堂上市公司主席及行政總裁,孫宏斌及汪孟德是否已經接受完再培訓、或課程何時開始,融創方面拒絕回應,僅稱「此事以公告為準」。

  根據港交所公布,融創於2015年收購佳兆業股份交易,其1月發布的聯合公告未有提述補充協議,至5月終止股份買賣協議刊發公告,亦未有提述補充協議。港交所認為孫宏斌及汪孟德作為公司董事,知悉有補充協議,但未有向董事會披露補充協議,以作知會或供董事會審批。孫宏斌更在董事會不知情及未經其批准下,代表公司簽訂補充協議及使用其印章。

  因此,港交所裁定融創未有確保聯合公告及終止公告均「準確完整及沒有誤導性」,而孫、汪兩人則未能履行董事職責,予以譴責。融創及孫、汪兩人並未有就有關違規事項提出抗辯,並接受上市委員會向他們作出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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