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發起圍堵港大校委會的馮敬恩,日前終於為自己的行為道歉。日前向法庭提交近千字的求情信,在信中承認當日發起激進粗野的行為,最後發展成失控場面,不單自己違反法律,也得不到同窗支持,更損害香港大學聲譽。對此,他稱:「我實在感到後悔和遺憾,亦對當日的混亂感到歉疚。」他還稱自己應該理解社會大眾對於大學生有所要求,希望大學生能夠尊重別人,做事有節有理,表達訴求亦需有禮,才能以道理贏得支持。
據悉馮敬恩與李峰琦不僅在法庭上表達悔意,還分別向港大校委會成員道歉。其道歉不知會否成為通識課的教材,告訴青少年暴力和違法會付出的代價;抑或是成為他們將來行為的「映照書」,證明他們此次此刻道歉是真誠的,沒有欺騙社會大眾。裁判法官接納其有真誠的悔意,認為毋需判阻嚇刑罰,判其接受社會服務令二百四十小時。
法庭勿發錯誤信息
香港社會向來對年輕人更寬容,願意看到犯錯誤的年輕人接受教訓,避免重蹈覆轍,這本是社會文明的一種表現。但我們看到自「佔中」以來,這麼多年輕人出現問題,社會激進、暴力疊現,甚至「港獨」這樣的社會禁忌也在大學校園喧囂,於是很多人擔心,此次法官量刑會否給社會錯誤信息,認為學生犯法只要道歉必獲原諒?
昨日律政司宣布,基於各種因素考慮,不會就兩人的判刑提出覆核。這一決定多少令人失望,但市民更希望兩人能珍惜機會,汲取教訓,知錯而改。
我更希望從教育的角度來審視,希望香港的教育能有一個深刻反思,能夠亡羊補牢,避免更多「馮敬恩」們重蹈覆轍,避免社會更加激進與暴力。社會需要的不僅僅是有專業知識的人,更需要守法有道德的知識公民。
一場反國教運動把香港教育傷得很深,青年人在那場運動中畸形成長,狂妄自大,唯我正確。被他們反掉的不僅僅是對國家的認識,也包括中國傳統文化的精髓,以及法治精神。馮敬恩等青年學生的所作所為,正是暴露了這一點。而此次新學年開始,青年針對教育局副局長的冷血標語、狂躁辱罵同學為「支那人」等,都進一步說明對青年學生品格教育的失敗。
中國傳統文化向來提倡青年需先學為人,後做學問。畢竟,權力並不能給人帶來智慧,知識並不一定使人品德高尚。文化先賢孔子主張先學做人,再學文化。主張為人子弟,在家要孝順父母,在外面要尊敬長輩,做人言行要謹慎而注重信用,博愛大眾,親近有仁德的人。他在教育子弟時也是採取「博學於文,約之以禮」。
事實上,香港高校有很好的中國傳統文化的根基,從各高校的校訓就可見一斑:香港大學的中文校訓為「明德格物」。這句話出自儒家,旨在訓勉學生進德修業。「明德」是人與生俱來的光明皎潔的德性,「格物」指窮究事物的原理。「博文約禮」是香港中文大學的校訓,「博文約禮」語出《論語.雍也》:「子曰:君子博學於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知識深廣謂之「博文」,遵守禮儀謂之「約禮」。其他的如城市大學「敬業樂群」,理工大學「開物成務 勵學利民」,都有傳統文化的光輝和為人為文的哲理。
校訓是一個學校的靈魂,是學校歷史和文化的積澱,它既是一個學校辦學理念、治校精神的反映,也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更是廣大師生共同遵守的基本行為準則與道德規範。只是,這一代某些青年的情況是,高校學子對自己學校的校訓已經束之高閣,或者,這些青年根本就沒有讀懂校訓,不理解自然也就不遵循。
就如中文大學,這所被定位為中國人的大學,竟然有學生以「支那人」辱罵同學,更有甚者,這位學生居然錯誤引用新亞先賢錢穆和唐君毅的言論以開脫罪責,令人感到諷刺。新亞書院院長黃乃正專門撰文稱,錢先生一向提倡中國傳統文化,重視「禮樂人生」,他認為「不學禮,無以立」,假如一個人不學禮,胡作非為,又如何立足於社會——這是對青年需先學做人最好的告誡。
偏袒等同誤導學生
我不知道新生入學是否需要有校訓的教育,也不知道當下的學生從哪些途徑學習「做人」。但可以肯定,當下香港環境對青年學生成長有不能輕視的負面影響。
首先,治學修為的教育殿堂被政治的喧囂佔領,教師可以教學生違法,以個人立場誤導青年;政客可以鼓動支持學生衝擊校委會;立法會選舉,越激進,越有當選的可能性;議會內扔杯子,罵粗口等醜惡現象稱為常態。另一方面,即便看見青年因為不成熟而做錯事,一些社會力量或者視而不見,或者偏袒「捧殺」。高院上訴庭上月改判暴力衝擊政府總部的雙學三人入獄六至八個月。本來入獄是令違法者悔過的機會,但反對派、包括一些議員居然「車輪轉」地前去探監,更有甚者,成立所謂的「在囚抗爭者支援基金」,「社民連」梁國雄更狂言稱「全世界都應向他們捐錢」。如此誤導年輕人以違法坐牢為榮,與法律抗爭為榮,這樣的社會教育,的確是引導人向惡。
儒家文化強調「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如果青年修身尚且無法做到,如何做到治國、平天下? 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福建省政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