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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定康「安樂死」喻「港獨」的荒謬/方靖之

時間:2017-09-21 03:15:48來源:大公網

  多所大學近日紛紛出現「港獨」標語,暴露「港獨」勢力正在垂死掙扎,在這個關節點上,「末代港督」彭定康又「巧合地」來港出席活動,宣傳他的新書。在被問及提倡「港獨」是否屬言論自由範圍,他舉例指基本法不容許安樂死和同性婚姻,惟沒說學生不能談論相關議題,強調很難阻止人們發表意見。彭定康又指,事件中所有人都要冷靜下來,希望校長和學生能對話,亦建議政府與學生對話,不能藉踐踏(trample)別人的意見,而令他們停止爭取想要的東西。

  引喻失義貽笑大方

  彭定康故作持平,其實他早已有了既定立場,就是校園可以而且應該討論「港獨」,校方、社會人士都不能幹預,這才是言論自由雲雲。彭定康對言論自由的闡釋,不但無知,更是別有用心。這樣的言論竟出自所謂牛津大學的校監之口,這是對牛津大學的最大侮辱。

  彭定康故意舉安樂死和同性婚姻為例子,指這些行為基本法亦沒有准許,但社會同樣可以討論。以此推論,雖然基本法同樣不容許「港獨」,但校園討論甚至宣揚「港獨」理應沒有問題雲雲。彭定康自作聰明,實際卻是引喻失義。安樂死與「港獨」在性質上根本不可能同日而語,前者屬於政策及社會價值,後者關係主權問題。主權問題具有凌駕性,博丹在1576年所著的《共和六書》中,形容主權是一種超越了法律和國民的統治權,「主權是一個共和國所擁有的絕對和永恆的權利」。這種「主權至上論」亦深深影響了歐洲近代歷史的進程。彭定康身為牛津大學校監,竟然將主權與安樂死相比,毫無常識,根本是貽笑大方,如果他在大學如此發言,恐怕早已引來哄堂大笑。

  最可笑的是,彭定康開口閉口說基本法。但基本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亦即是最重要的一條,就明確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意思很清楚:「港獨」言行完全與基本法相牴觸,性質上是違法違憲。請問有關「港獨」的討論怎可能是基本法所容許?而且全世界的民主國家、主張言論自由的國家,都沒有鼓吹「獨立」的權利和自由,包括彭定康的老家英國。英國當年曾對「愛爾蘭共和軍」大力鎮壓,照彭定康的準則,不是打擊言論自由嗎?為什麼不讓他們進入牛津大學來宣傳、推廣,貼上宣傳海報呢?

  恰恰相反,英國的大學對學生的言論一向有嚴格的控制。例子不勝枚舉:2015年1月,曼徹斯特大學學生會禁止查理周刊(Charlie Hebdo)的某張封面圖出現在校內的學生組織上。2016年3月,南安普頓大學再次禁止了一個學術論壇,因為該論壇涉及到飽受爭議的伊斯蘭問題。而據統計,2017年有20所英國高校有過禁止報紙媒體的行為,有21所高校有過禁止個人演講的行為,有16所高校有過暫停學生組織的行為,有17所高校有過禁止海報張貼的行為。這些都是因為有關言論涉及一些社會禁忌,就如「港獨」在香港一樣。

  借言論自由為「港獨」張目

  有趣的是,彭定康任校監的牛津大學,一向被指是最積極干預校園言論的大學,自從2014年牛津大學基督教堂學院禁止了一場關於墮胎問題的爭論之後,此後牛津大學連續三年進入FSUR的紅榜(被認為嚴重限制言論自由)。這樣,請問身為校監的彭定康,有沒有出來對大學指點一二呢?

  固然,牛津大學禁止一些言論,都有其原因,並非是無的放矢,相信也是為了學生利益着想。將心比心,香港校園不准學生進行「港獨」宣傳,不但是為了捍衛基本法、維護「一國兩制」,更是為了保護學生,以免他們觸犯法網,出發點都是為學生着想。然而,彭定康卻是政治蒙蔽了理智,竟然將「港獨」稱為言論自由。

  彭定康借言論自由之名為「港獨」護航,不過暴露其「暗獨」的思維和圖謀,他知道「港獨」在社會沒有市場,就以言論自由為名,鼓勵一小撮學生將校園變成「播毒」基地,他的謬論完全是帶有政治目的。然而,他的言論毫無邏輯,漏洞處處,反而自暴其醜,更令牛大蒙羞。論語有雲:「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彭定康還在懷緬昔日的風光,最終只會進一步於人前出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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