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何時補選,仍有待政府決定。但連日來,反對派不斷搞「小動作」,先是散播「分開補選」的謠言,其後又玩弄法律程序,表面「上訴」,實則伺機再「撤訴」參選。這種伎倆看似「巧妙」,但終究不可能得逞,因為不論最終是否分開補選,劉小麗被DQ已無資格再選。
反對派不斷製造「分開補選」的輿論,目的很明顯,就是要向特首施壓,以免所有議席一起補選會對其選情不利。然而,一如建制派所言,相隔不足半年便要舉行兩場選舉,勞民傷財多此一舉,最終只便宜反對派,於情於理沒有必要。
本周一,梁國雄與劉小麗舉行記者會宣稱將「上訴」。然而,「上訴」真是其目的?昨日便有傳媒「揭發」,劉真實意圖是要利用法律程序的「空檔」,在政府正式公布補選日期後,便會申請擱置「上訴」。此舉既能避免敗訴而要支付巨額訟費,更能協助反對派爭取更多席位,而她自己也能再參選九西補選。
反對派此舉較之造謠更為惡劣,不僅是在玩弄法律程序,本質上是對選民的欺騙,也是對法治的蔑視,更非民主的表現。當然,也說明反對派對選舉的心虛,只有害怕失去議席才會如此「小動作不斷」。
但不論如何,劉小麗「重返」立會之夢注定要落空。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已經作了明確的規定,而終審法院在梁游上訴案的判決亦依此立下了清晰判例。劉小麗故意違法宣誓,不僅失去議席,更已不具備再次參選的資格。不論是否分開補選,她過不了選委會一關,也不可能過得了法庭一關。
所謂機關算盡,最終反害了卿卿性命。劉小麗再如何狡猾,也要接受法律的約束;反對派再如何玩弄手段,也難改選舉不利的局面。劉小麗要怪也只能怪自身上了「賊船」,成為反對派政治對抗的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