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張華峰認為,設立太多上市板易引起市場混亂
為吸引更多新經濟企業來港上市,以及改革創業板的上市質素,港交所(00388)就成立創新板及改革創業板作諮詢,並於上周五結束諮詢期。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表示,支持港交所吸納更多新經濟企業來港上市,但對設立創新板有保留,認為應該在上市條件新增對同股不同權企業的規則,讓同股不同權的企業能在主板上市。他表示,已以經民聯的名義提交相關意見。/大公報記者 王嘉傑
港交所建議設立的創新板分為創新初板,以及創新主板,其中創新初板主要吸納初創企業,上市門檻寬鬆,只要求上市時市值達二億元,並且毋須有業務紀錄或符合任何最低財務門檻。至於創新主板則希望大型的新經濟公司,以及「一帶一路」的大型企業來港,但財務要求與主板相同。張華峰表示,認為在新設立兩個創新板後,聯交所下變成有四個板塊,會令人感到混亂,而以創新主板去吸引大型新經濟企業吸引力不足,令人覺得似乎以次級板塊讓企業上市。
毋須設新板塊配合企業
張華峰稱,現時香港最吸引外國市場的是主板,另設一個新板塊去讓其他新經濟的同股不同權企業上市,感覺是對有關公司待遇不周,畢竟新板塊未必吸引到很多投資者入場投資,該板塊的流通量成疑,這對大型新經濟公司吸引力不足。因此,他建議,可以在主板上市規定新增對同股不同權的公司的要求,令它們以主板身份上市,但對於同股不同權的架構設有日落條款,即上市後經過一段時間需轉回同股同權;若創辦人離開公司,該公司則不再享有同股不同權,而且發出的同股不同權股份比例要有限制,不同股份的權利不能相差太大。
上次港交所亦建議在主板讓同股不同權的企業上市,但遭到證監會反對,而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亦在網誌上表示,是次諮詢不讓同股不同權公司在主板上市是避免太大爭議,加快實施時間。張華峰稱,此一時不同彼一時,證監會亦沒有反對同股不同權公司來港上市,市場的態度亦有所改變,建議最先讓來港作第二上市的同股不同權的企業在主板上市,期後輪到來港作第一上市地的企業。
風險高 反對創新初板
至於為初創企業而設的創新初板,張華峰亦不建議設立,因為當中風險大,即是只限於專業投資者參與,亦無考慮到保護投資者的準則,而且其除牌要求是90天停牌便要除牌,容易令市場混亂。他亦擔心創新初板存在,令創業板的定位不清楚。
另外,在創業板的改革方面,他不認同創業板公司在轉主板時,需要重新進行新股上市申請,認為只要創業板的企業在財務要求上能達至主板的水平,則可以循一個較簡單的程序升上主板,例如只需要找核數師重新審核其財務狀況;若要作新股上市申請才可轉主板,只會增加有關公司的財務負擔。早前,張華峰曾會見財金官員討論香港的金融業務。他表示,政府都是支持港交所吸納更多新經濟的公司,目前仍有待業界表達意見。
石油公司沙地阿美正尋找第二上市地,早前李小加表示,若有新股通,將大大增加它來港上市機會。不過,張華峰表示,據他了解,新股通實行有難度,因為上交所已設有國際板,與新股通有所競爭,反而將沙地阿美在上市後即列入滬港通及深港通的名單,對該企業的吸引力亦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