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保監指出,兩地簽訂框架協議有利於增進兩地保險監管互信,提升監管效能和市場效率/大公報攝
中國保監會與香港保險業監理處昨日簽訂償付能力監管制度等效評估框架協議,以實現兩地償付能力監管等效互認,並在此基礎上為雙方保險行業提供監管便利,避免兩地監管重疊。保監會透露,下一步將盡快啟動對香港償付能力監管體系的等效評估工作,並出台在監管等效基礎上對香港保險業的優待政策。/大公報記者 彭巧容
目前內地和香港以符合兩地的實際情況和國際認可的原則下,各自發展基於風險的現代化償付能力監管體系。協議標誌雙方正式啟動償付能力的監管等效評估工作,協議訂明了等效評估工作的目標是實現兩地償付能力監管制度的等效互認,亦訂明等效評估工作的實施步驟,雙方承諾給予對方過渡性優待,即承認對方的償付能力監管效能與己方等同或相近。
為推廣「償二代」做好示範
中國保監會2012年啟動了風險導向償付能力體系(簡稱「償二代」)建設工作,計劃用三到五年建設起新一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該體系的核心包括定量監管、定性監管和市場約束。中國保監會指出,雙方簽署協議即視為香港方面向保監會提出等效評估正式申請,接受保監會對其進行「償二代」等效評估。「隨着內地和香港經濟快速發展,兩地貿易和金融保險服務業交流與合作日益頻繁和深入。」中國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表示,「償二代」建成並實施以來,獲得廣泛讚譽,成為國際上具有重大影響力的監管模式;香港也正在積極實施以風險為基礎的償付能力制度改革,兩地保險監管正相向而行。
陳文輝並指出,框架協議有利於增進兩地保險監管互信,提升監管效能和市場效率,促進兩地保險市場進一步相互開放和融合;並有助於雙方在國際監管規則制定過程中增進共識、加強協調,維護雙方共同利益,為兩地保險業爭取公平合理的發展環境;也將對中國保監會下一步在「一帶一路」區域推廣「償二代」等效評估制度起到很好試點和示範作用。
梁志仁:促跨境業務往來
香港保險業監理專員梁志仁認為,保險業是內地與香港金融服務的重要支柱,兩地償付能力監管制度實現等效互認將促進兩地保險業的共同發展及跨境業務往來,為兩地保險業帶來新的機遇,亦回應了業界一直的建議。他續稱,雙方的目標是在四年內完成等效評估,即承認對方的償付能力監管效能與己方等同或相近。雙方隨即開始商討在過渡性安排下的各項具體措施。
全國政協委員、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港澳區榮譽主席容永祺指出,香港對保險公司的監管標準一向是比較高和嚴格的,亦達到國際水平,很多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高於保監處的基本要求,部分有規模的壽險公司的償付能力甚至乎較保監處要求高二至三倍,甚至更高的水平。他對框架協議的簽訂表示歡迎,相信協議對兩地保險業有更多交流、互認,對兩地保險業發展有好處,有利促進兩地保險業的監管達到不斷更新的國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