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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檢控」並無其事/關 昭

時間:2017-04-28 03:15:49來源:大公網

  繼前天拘控梁頌恆、游蕙禎等「青年新政」成員後,警方昨天再採取行動,一舉拘捕了九名「香港眾志」及「社民連」成員,起訴他們去年人大「釋法」期間在西環「中聯辦」門外非法集結及煽動他人擾亂治安秩序等罪。

  有關行動,在社會上引起較大關注。其實,示威集會中出現的衝擊行為,包括強行衝出馬路佔據行車線、臨時改變遊行路線和強闖封鎖線,以及焚燒國旗區旗、拋擲水樽雜物等,警方事後均已指出屬於違法和保留追究權利,從未說過這些行為是可以容忍的。因此,眼前的連串拘捕行動,並不是警方「今是而昨非」,而是本着一貫的執法準則,在經過充分調查和掌握足夠證據後就採取行動,將涉嫌違法者繩之於法。連串拘捕行動是因為有人不斷衝擊立法會、衝擊「中聯辦」,後者是因、前者是果,有違法衝擊就有拘捕行動,否則本港法治之都豈非浪得虛名?市民大眾也不會希望違法衝擊者可以逍遙法外而不受到懲處。

  而更加可笑的是,對警方依法採取的拘捕行動,有被捕者竟然質疑為什麼「政治檢控」和「殺一儆百」,侈言自己是為「捍衛港人民主」而受到打壓,雲雲。

  首先,警方的拘捕和檢控完全依法而為,當日「香港眾志」和「社民連」成員在西環「中聯辦」門外的衝擊行為是事實俱在和有目共睹,警方有當日的現場錄影可以作為呈堂證供。吳文遠等九人當日要是沒有參與行動、沒有作出衝擊,警方不可能作出拘捕和檢控,法庭也不會信納警方的證供而作出判決。

  至於說什麼「政治檢控」,抗中亂港、反「釋法」加上暴力衝擊中央駐港聯絡機構,確實是政治圖謀,但九人的被檢控卻只是因為違法而不是政治,自稱被「政治檢控」也不能幫助他們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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