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今年首四個月發生30多宗嚴重工業事故,導致12名工友死亡,工聯職安健協會昨日趁着「國際工傷紀念日」前夕,約見勞工處處長陳嘉信提出四項要求,包括提高違反職安健條例的僱主刑罰,以及重新檢視現時有關「高空工作」安全指引。協會副主席蔡金華引述勞工處稱會積極考慮四項建議,並承諾檢討提高罰則。
協會表示,現時工業意外發生後,總承建商、分包商只要承認責任,則罰款了事,沒有將公司東主判監,令他們存僥幸心態。協會指出,英國早在2005年立法,如果僱主或公司董事因決策而發生致命工業意外,他們將會被控誤殺。故要求勞工處應對違反職安健條例的東主及其相關人士依例判監及加重罰款,罰款金額需遠高於投資職業安全設備總額,以收阻嚇作用。
協會促請勞工處痛定思痛,檢視現時有關「高空工作」安全指引,同時公開工業意外調查報告,公開交代意外原因。其次,引入《建築物(設計與管理)條例》,使建築物的設計團隊及大業主須負上工友因建築物設計而導致意外的責任,以改善工友施工安全。